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强调,“这次决定不是监管处罚,只是在本次商车改革过程中的临时干预措施,是在向市场明确释放信号,要求各主体加强经营过程控制。这六家机构应该在暂时停止业务期间有预判、有应对、有管理,尽快安排后续改进工作,包括改善经营结果、尽快报批新费率。”
商业车险改革正处于关键节点。
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获悉,日前,保监会组织北京保监局等8个保监局、人保财险等8家保险公司及其部分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在京召开了商业车险改革座谈会。
自2015年6月起,我国分两批启动了黑龙江等18个地区改革试点,截至 2016年4月底,第一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0.91%;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1.35%。“改革后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是车险产品更加物美价廉,推动了投保面扩大和保障限额提升,体现了车险供给质量的提高,及消费者对车险新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实现了消费者与保险行业的双赢。”一位监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总结道。
与此同时,受商业车险改革影响,保险公司管控意识和能力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提升、小额赔付案件减少、先进技术应用广泛以及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这使得2016年1-4月,第一、二批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分别较改革前下降0.7个和1.78个百分点;并且到2016年4月底,已有13家保险公司实现车险承保盈利。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在此次座谈会上通报暂停包括中华联合保险湖南分公司在内的六家主体、六家分公司的商业车险产品。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了解,主要由于部分主体业务增速过快,成本率控制超预测值,也超过了监管规定的阈值,保监会综合考虑业务增速、市场反应、停业影响等方面后,最终做出了上述决定。其实,并不是仅有这六家主体的六个分公司的成本率超标。不过,这只是在本次商车改革过程中的临时干预措施,是在向市场明确释放信号,要求各主体加强经营过程控制。
试点地区车均保费降约7%
此前业内人士预测,商车费改后车均保费的下降可能导致车险行业保费增速有所下降,但目前情况刚好相反,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结果好于预期。
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获悉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车险保费收入1681.28亿元,同比增速11.81%。其中,第一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244.80亿元,同比增长10.91%;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582.79亿元,同比增长11.35%;第三批改革推进地区车险保费收入853.70亿元,同比增长12.40%。
对于原因,一位财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表示,虽然改革后绝大多数消费者支付的商业车险保费同比有不同程度减少,但保险责任范围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和保险保障程度提升等,使得车险新品更受欢迎。
具体而言,截至2016年4月末,第一、二批试点地区的车均保费分别同比下降7.04%和6.62%;续保业务中,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仅有约23%同比上升。
在保险覆盖面和保险保障程度上,2016年1-4月,试点地区商业车险投保率提高4.09个百分点,达到73.55%。第一、二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2.12%和21.54%。此外,试点地区消费者平均购买的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41.9万元提高到48.8万元,提高近7万元,提升约16%。
行业经营效益一增一减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车险改革后车险行业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获悉的数据 ,试点与非试点地区行业经营效益一增一减,对比明显。2016年1-4月,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99.83%,同比上升0.69个百分点。分地区看,第一批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95.49%,同比下降0.77个百分点,较改革前下降0.7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94.84%,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比改革前下降1.78个百分点;第三批改革推进地区综合成本率为100.69%,同比上升4.12个百分点。
从市场主体看,商业车险改革启动前,2014年全国仅有9家保险公司实现车险承保盈利,2015年则有12家保险公司实现车险承保盈利,到2016 年4月底,已有13家保险公司实现车险承保盈利。
主要原因之一是保险公司管控意识和能力提升。一位财险公司高层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商业车险改革前,仅有少数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深入运用风险保费、预估赔付率等精算技术与方法。 改革后,各保险公司基本根据监管要求测算了基准保费,建立了风险模型并将其与核保规则进行整合。”
同时,“一些保险公司上线了风险管理、自动定价、自动核保等信息系统,并加大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支持和管控力度,加强了成本核算管理。费用跟单、费折联动等市场化、精细化资源配置手段成为保险公司的普遍选择”。
此外,风险定价能力提升、小额赔付案件减少、先进技术应用广泛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等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例如,商业车险改革后,保险公司根据自身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成本情况和风险定价能力,对不同风险水平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厘定不同费率;重视应用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提高风险定价精准度;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推广移动定损理赔,降低理赔成本,提高理赔效率等。
要求各主体加强经营过程控制
虽然商业车险改革取得了上述成绩,但综合费用率和综合赔付率一升一降的问题需要持续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获悉的数据显示,商业车险改革后,试点地区出现了车险综合赔付率下降的趋势,但同时综合费用率快速上升。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99.83%,综合赔付率57.62%,综合费用率42.21%。其中,第一批试点地区车险综合费用率42.52%,同比上升4.82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39.84%,同比上升4.66个百分点;第三批改革推进地区39.51%,同比上升5.93个百分点。
对此,前述车险业务负责人坦言,“对于综合赔付率的下降,商业车险改革后的NCD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或上几年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如果上一年出险次数多,系数便会上涨,导致保费随之上涨,反之同理,使得小额赔付案件减少;对于综合费用率的上升,从市场主体个体的角度看,在赔付下降的情况下提高费用投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但从整个行业的角度看,费用率过高的产品属于资源消耗过大的产品,持续下去将产生恶性竞争,破坏车险行业发展价值。”
事实上,正是出于上述担忧,保监会在此次座谈会上通报暂停中华联合保险湖南分公司、大地保险宁夏分公司、安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渤海保险湖南分公司、华安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安诚保险河南分公司商业车险产品的决定。
与会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解释道,“主要是部分主体业务增速过快,成本率控制超预测值,也超过了监管规定的阈值,触碰了监管的这三条红线。其实,并不是仅有这六家主体、六家分公司的成本率超标,保监会是综合考虑了业务增速、市场反应、停业影响等方面,才最后确定了这六家机构。”
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强调,“这次决定不是监管处罚,只是在本次商车改革过程中的临时干预措施,是在向市场明确释放信号,要求各主体加强经营过程控制。这六家机构应该在暂时停止业务期间有预判、有应对、有管理,尽快安排后续改进工作,包括改善经营结果、尽快报批新费率。”
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从长远看,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治本,进一步丰富车险产品种类,扩大费率浮动空间,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条款开发权和定价自主权,使保险公司在费用竞争以外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手段,将竞争方式转变为包括品牌、价格、 服务等在内的多维度多元化竞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费用率偏高的问题。在短期内,还是要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来治标,放松价格管制与强化市场监管一定要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当前出现的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加剧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一位财险公司战略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如是说道。(编辑 赵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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