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情况发会现场。
中国网财经7月29日讯(记者 吴起龙) 经过9个多月漫长的“意见征求”后,《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车市场的文件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出租车新政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并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网约车辆被定性为“预约出租客运”,对于网约车价格,新政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
传统出租车经营权有望期限制、无偿化 鼓励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意见指出,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同时,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出租汽车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广大出租汽车的经营者、驾驶员和管理人员为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意见要求,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制度方面对传统业态的巡游出租车,国家坚持对经营权这个‘牛鼻子’进行重要的改革,经营权要实现期限制、无偿化,相应各个城市要根据情况逐步调整。”刘小明如是说。
与此同时,还要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俗称“份子钱”)等,降低驾驶员负担。另外,巡游车经营者拥有符合资质的营运车辆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的驾驶员以及一批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网约车平台公司拥有互联网数据和信息技术优势。二者可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网约车身份合法 各地将发挥智慧促其健康发展
对于为何此时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刘小明表示,网约车发展已经比较充分,优点和问题也已充分显现,对网约车如何规范管理也有了很多认识和实践的共识。不从国家层面明确网约车政策方向,既不利于新兴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乘客的合法权益。对此,按照国家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要求,为网约车量身定制了监管模式。
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如此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同时,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其中,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对于驾驶员的资质,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表示,网约车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计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
刘钊进一步指出,网约车作为一种交通服务的新业态,满足了当前群众对交通出行方便性、灵活性、自主性等个性化的需求,但是网约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客观上也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针对网约车灵活性高、管控难度大等特点,办法对网约车驾驶人设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为公众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按办法规定,私家车满足条件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可转化为网约车。但车辆也应符合三项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还建立了按里程报废标准,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当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仍可不报废。已往要求8年强制报废。
对于将网约车纳入出租汽车进行管理的质疑,刘小明回应称,网约车属于出租汽车服务,但并非按照出租汽车的方式来管理。要考虑网约车的特点,希望各地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发挥智慧,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促进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
另外,办法还明确支持平台公司规范发展,同时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出行市场达万亿之巨 网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酝酿良久的新政出台,最大受益者除网约车平台外,还有出行乘客,和整个社会经济,尤其是分享经济等新业态得到了政策支持。
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整体出行需求为每天28亿次,其中约车、专车的潜在市场需求约为每天9000千万次。业内人士预计,考虑各出行方式的自然增长率及其相互转化,2020年约车、专车市场的潜在出行需求约为每天1.1亿次,每年对应的市场规模约为1.1万亿元。
新政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补贴大战将一去不复返,主要依靠低价以及价格补贴吸引客户的滴滴、Uber将不得不作出改变。据央视报道,近期滴滴与Uber等平台已悄然提价30%左右。
如此,打专车会不会“贵”?对于网约车价格,新政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是一个正确的选择。目前网约车市场经营主体多元、竞争仍然激烈,运价仍主要取决于供需全局和促销等市场因素,只要有竞争在,就能有效预防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垄断行为,还可以把目前的出租车市场服务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另外,动态调价是目前网约车平台为了适应运力潮汐变化制定的机制,也是其与出租车价格体系最大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新政落地,利于目前趋于无序竞争的用车出行市场重回健康发展轨道。意见和办法配套执行,不仅会打破原先行业封闭和利益格局固化的局面,也会使今后出租车或网约车的竞争引向核心的提升服务上,而非局限于表面的价格战。同时,两车融合将有利于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选择,也有助于释放个性化交通出行的经济活力。
对于新政出台,首汽约车发声明称,意见和办法凝聚了社会智慧和共识,为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法制化竞争环境。首汽约车将打造高品质、差异化的网约车服务产品,推动传统出租车行业升级转型。神州专车则表示,神州专车将严格按照网约车监管政策要求,继续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此外,新政还鼓励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滴滴日前曾表示,平台初期将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Uber中国回应称,新政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使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Uber符合新政中《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并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张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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