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ST云维(600725.SH)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告知受理招银租赁起诉公司、公司实控人及控股子公司泸西焦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虽然*ST云维表示,目前案件处于受理阶段。由于公司刚收到应诉通知书及传票,案件尚未开庭,因此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但招银租赁在其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泸西焦化涉到期未支付租金380万元,涉租赁赔偿损失(未到期租金抵扣保证金)8225万元。
实际上,由于*ST云维及其实际控制人去年均出现巨亏,今年以来债务逾期连连,6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合称“公司相关方”)同时收到法院通知书,由于债务问题,均被申请重整。而对2015年净利润还未突破15亿元的招银租赁而言,算是踩了一颗不小的地雷。
*ST云维陷债务困局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2013年1月30日,招银租赁与云维股份(即*ST云维)控股子公司云南泸西焦化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其中约定招银租赁与泸西焦化开展回租业务,招银租赁以人民币2.91亿元的转让价购买泸西焦化名下的余热发电、甲醇生产线、脱硫生产线等设备,并出租给泸西焦化使用。泸西焦化按合同约定向招银租赁支付租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等费用。云维股份实际控制人云南煤化为该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与招银租赁签订《保证合同》。
2015年10月,招银租赁与泸西焦化、云南煤化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原《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进行了修改,并同意追加云维股份为《融资租赁合同》担保人。云维股份与招银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追加担保。
然而到了今年4月30日,本应支付380.26万元的泸西焦化,在招银租赁两次催收后,截至2016年7月14日,并未进行支付,同时泸西焦化也没有提供新的担保措施。
对此,招银租赁认为泸西焦化丧失支付租金的能力并构成根本违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上述合同、协议自诉讼之日起解除,同时泸西焦化向招银租赁支付到期租金人民币380万元,租赁赔偿损失(未到期租金抵扣保证金)人民币8225万元。
对云维方面,这一拖欠似乎只是其债务泥沼中的一桩。
6月14日,*ST云维发布公告称,截至2016年6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等债务累计18.68亿元已逾期。而当月21日,由于无法偿还同时又没能及时筹集到贷款所需利息完成贷款置换,再度新增逾期债务约3.76亿元,至此,债务逾期达到近22.44亿元,其中泸西焦化逾期也已达到7.85亿元。而看上去,逾期金或还将继续滚动。
除了上述金融机构的债务逾期,更为严重的是,2011年*ST云维发行的公司债“11云维债”(现名云债暂停)在今年6月1日应兑付本金及利息,但公司因持续亏损无法清偿上述债务,代为支付10.03亿元债务的云南圣乙投资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时,*ST云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合称“公司相关方”)也收到法院通知书,由于债务问题,均被申请重整。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招银租赁如果胜诉,其要求的8600万元左右赔偿又是否能够拿到手?对此,*ST云维相关工作人员就目前公司面临云南圣乙投资等申请人提出的重整计划、债务逾期以及上述赔偿表示,公司都在跟进之中。因目前还未获得法院的更进一步结果,是否重整、重整计划会对招银租赁等相关方造成怎样的影响其无法置评,“目前并没有更多能够披露的内容,还应以公告为准。”
而根据此前公司发布的公告,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债权人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并存在不能全额受偿的可能。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也就是说,如今*ST云维的前景似乎只有破产重整和直接宣告破产了。
而这对招银租赁而言均不是好消息。《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到招银租赁方面,其相关人士提及由于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阶段,不便就相关情况进行回应。
“踩雷”
由于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及提供追加担保的云南煤化(*ST云维实际控制人)及*ST云维如今均是身陷债务泥淖,招银租赁目前更大的问题并非该纠纷能否胜诉,而是即便胜诉,其能否追回其损失。
泸西焦化将“余热发电、甲醇生产线、脱硫生产线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转让给招银租赁,彼时约定租期4年,最低租赁付款额为2.21亿元。如今租金的支付在今年4月戛然而止,但律师提示,无论如何招银租赁作为设备所有人,对机器拥有回收权。
“首先,回租合同中的多条生产线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招银租赁,无论沪西焦化如何重组,做为所有权人,对该机器设备有依约收回的权利。”北京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告诉记者,“其次,招银租赁胜诉后,如果泸西焦化及担保人云维股份等没有财产可执行,将面临‘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局面;但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则要及时申请法院保全。实际上,重整并不影响债权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只是在重整过程中,债权人的获偿顺序要遵循抵押权优先的原则。”
目前来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ST云维总资产77.95亿元,负债高达107.54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137.96%,有形净值债务率为-427.86%。同时由于*ST云维2014年、2015年已连续亏损两年,今年一季度再度亏损1.47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口径),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实际控制人云南煤化对*ST云维的持股也已全部被冻结。
在此背景下,一位资深金融圈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面对这一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可尽快诉请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处置租赁物收回残值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根据招银租赁2015年的合并报表,其资产规模为1039.66亿元,较2014年末的1033.92亿元仅增长不足6亿元,相较2014年同比275.62亿元的增长(同比增长36.34%)有大幅下滑。同时招银租赁(该口径非合并报表)2015年营业收入实现55.11亿元,相较2014年的60亿元出现下滑,净利润为14.69亿元,较2014年的14.78亿元也有小幅下滑。
对于净利润不足15亿元的招银租赁而言,上述8600万元的诉请赔偿金额并不算小,上述业内人士提及,损失占到利润5%的单笔金额已说不上小,更重要的是连锁反应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对于融资租赁行业而言,业务集中在特种设备、飞机等大宗生产资料上。而随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相关实体产业波动较大,承租人经营和偿付能力受到冲击,融资租赁‘看天吃饭’的特性也愈加明显,大量的合同纠纷随之涌现。上述合同纠纷后不排除公司风控思路调整,收紧相关传统产业业务体量的可能。而这也是目前行业的普遍现象。”
多位业内人士也坦言,在如今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局面,行业确实面临严峻的环境,风控成了目前从业的一大重点,“对涉足的行业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把握政策、周期的影响;对承租人的资信情况有更深入的调查了解;整合资源对承租人提供增值服务,把控承租人经营能力的持续跟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上述业内人士提及。
“融资租赁是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融资租赁案件矛盾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出租人因租赁物的控制权乏力导致出租人反而成为弱势的一方不受法律的保护;二是缺乏对承租人经营跟踪机制,出租人往往不能建立有效的防范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的管理机制;三是因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首付款的性质、租赁物残值计算方式等约定不明,导致争议的发生。”王勇律师提及,在经营中还应提前防范这类情况的出现。
招银租赁此次合同纠纷无异于一次踩雷,而未来如何避免再涉雷区,是较此次纠纷更为重要的一个话题。
(责任编辑:金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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