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出现在各个大学校园里,虽然能够帮助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解决难题,但一些不良网贷也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普及,让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方便与快捷。校园网贷也迅速走红,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和隐患。近一段时间以来,暴力催收、欠债跳楼、裸条借贷等乱象不断发生,一些不良网络借贷平台诱导大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
门槛低、利息高、风控不严,不良校园网贷陷阱一方面折射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混乱、相关法规的缺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大学生消费的不理性。
不良校园网贷专设陷阱
追求新产品的体验感、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主导着大学生的消费欲望。但面对高昂的价格,在校大学生往往缺乏收入来源,于是,像数年前信用卡风靡校园一样,不少大学生选择网贷分期贷款平台来“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记者在互联网上以“大学生网贷”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面向大学生贷款的平台有近百家,包括分期购物平台、P2P贷款平台和传统电商平台等。一些平台打出无抵押、手续快、门槛低、额度高、轻松还的宣传语,有的平台甚至只要提交身份证、学生证、电话号码,就能在线办理数万元的信用贷款。
省城各大高校的校园网贷小广告随处可见,记者走访发现,大学食堂、宿舍门口是广告集中区,预支5万额度、5分钟到账、月利率0.99%……不仅贷款门槛低,内容也极具诱导性。随机受访的大学生中,绝大多数表示有过网络贷款分期购物经历,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电脑、相机、名牌箱包、化妆品或外出游玩,还有的大学生为了开网店筹资。然而,无论是借贷公司还是分期平台,都没有在申请分期时,主动明确告知他们逾期还款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正因为如此,不良校园网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屡屡发生。
今年以来,我省警方在办理由校园网贷引发的刑事案件时发现,有关网贷平台在给大学生放贷时,设置的条件往往很低,根本不考虑贷款人有无偿还能力,对其借贷用途也不作硬性规定和引导。有的不良校园网贷甚至在大学内发展“内线”,联手学生欺骗诱导同学落入陷阱。
3月份,忻州某学院学生会宣传部陆某和刘某以举办大型活动需要资金为由,向宣传部其他8名学生“寻求帮助”,称已联系好赞助商,该赞助商是网上“名×贷”的业务员,为了完成公司的业务量,需要学生帮忙“刷单”,只需8名学生在网上注册成为“名×贷”会员,从该贷款平台每人贷款18000元,马上归还给公司,完成这一程序即可。之后,该赞助商愿意给8名学生每人200元赞助费,用于宣传部的活动经费。8名学生听从陆某和刘某的安排,将贷出的款转交于陆某,由陆某归还给公司。但一个月后,8名学生陆续收到了贷款公司的催款通知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催款电话,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目前,贷款金额仍在以每天0.99%的速度增长,8名学生踏上漫漫维权路。
校园网贷变成“高利贷”
数据显示,目前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超过4000亿元,预计未来还将保持每年4%至5%的同比增长率,分期消费市场规模可达千亿元人民币,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大学生近三成借贷资金来自P2P。
这样的大市场,引来各种借贷、分期付款平台跑马圈地不足为奇。
市场虽大,遗憾的是,校园网贷日渐走偏,有的平台为了高速发展不计代价。“一些网贷平台过分宣传和夸大分期产品,低门槛、零首付、零利息、免担保,但一定会用其他的方式把钱赚回来。”建行并州路支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后收取的高额“服务费”实际上远远超过利息。
这位业内人士介绍,校园网贷除了本金外,学生还要支付两方面的费用,贷款利息和服务费、手续费、交易费等其他费用。网贷公司的利润就来源于此,一般情况下,服务费是贷款总额的5%,有的平台高一些。“不过,逾期费才是大头,一旦逾期,学生要额外偿还贷款总额的10%,甚至更多。”这位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不良网贷平台甚至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让学生逾期,再以“逾期费”“催收费”为名,催收本金利息,谋取暴利。
山西贝尔律师事务所吕子超介绍,目前P2P校园网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10%-25%之间,分期付款购物平台产品的年化利率更高些。在法律上,高利贷的界定是年利率超过24%,而现在一些校园网贷早已突破了这个数字。于是,在还不起贷款的情况下,有人会从其他网贷平台借钱还之前的贷款,而“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又让资金窟窿越来越大,最后崩盘。今年3月外地某高校大学生就是因此欠下60余万元偿还不起而跳楼自杀的。
如此放贷,就不担心收不回欠款吗?
面对记者的疑虑,吕子超表示,这些网贷公司摸准了学生的心理,他们怕自己名誉受损、毕不了业,会想方设法还款,或者让家长为其还款。但也有学生做好跑路的准备,“这种情况下,只能是坏账了。”吕子超说,贷款公司坏账在2%属于正常,现在一些网贷平台坏账已经接近10%,有的逾期比例超过50%。
治理乱象需各方努力
面对乱象,省社科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侯晓斌认为,校园网贷不能信马由缰,加强监管已势在必行。
“现在的瓶颈在于,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相关法律还并不完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侯晓斌说,通过已有的案例不难发现,当不良借贷发生时,校方认为借贷是学生个人行为,学校不好干涉,而金融监管单位也缺少“尚方宝剑”进行监管,去年中国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尚在研究讨论中,包含在其中的校园贷业务有待行业整体监管的明确。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部分,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监管时代”。
吕子超介绍,今年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置,但该文件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缺少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机制。
因此,加强对网络借贷平台业务的监管十分必要。侯晓斌认为,应严格管控校园网贷的业务开展,提高准入门槛,对大学生的借款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控资金流向和渠道,规定网络贷款的最高利率。
“对学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交行山西省分行孙星认为,对待网络借贷,不应该是拒之门外,而应该是加强理财教育。部分大学生理财观念不成熟,对于真实利率的高低并不敏感,再加上对新产品和时尚的追求,一些大学生中存在扭曲的高消费价值观及攀比心理,往往使他们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透支消费。因此,高校应培养大学生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念以及消费习惯,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本报记者 张 婷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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