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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拥有坚实的历史和法律根基,不受所谓仲裁庭裁决的影响。 中国政府今天发布的声明,再次阐明了中国在南海所拥有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中国基于南海诸岛主权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我要在此强调,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新主张,包括南海断续线在内,都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客...
菲律宾有关诉求不构成中菲两国之间的争端。仲裁庭曲解中国观点,错误认定中菲两国就菲律宾有关诉求存在争端。 即使有关诉求构成争端,如果该争端不涉及《公约》的解释或适用,仲裁庭也无权管辖。仲裁庭在论及菲律宾第1和第2项诉求时指出,中菲之间的争端是有关《公约》框架下“历史性权利”的争端。然而,“历史性权利”在《公约》缔结前久已存在,它建立在包括习惯国际法在内的一般国际法的基础上并由其规范,与《公约》并行,不涉...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中国政府当即声明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上述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 二、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目的是恶意的,不是为了解决与中国的争议,也不是为了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而是为了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菲律宾提起仲裁的行为违反国际法。
南海仲裁本质为主权问题 察纳科普洛斯的论文今年4月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论文数据库“社会科学研究网”。论文指出,菲律宾和仲裁庭都试图将一部分争议“切割”出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之外,以便仲裁庭能够对有关仲裁事项拥有管辖权,但考虑到这些仲裁事项与主权、海域划界等问题在本质上内在交织,而仲裁庭对相关主权及海域划界问题没有管辖权,这种做法颇有些“刻意为之”的味道。 论文说,有关南海争议的历史记录显示,南海争议首先是...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书记处称,仲裁庭将于本月12日公布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的实体问题裁决结果。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大律师马恩国1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南海争议实际是中国和菲律宾对南海岛屿主权和主权所引申出来的权利(如捕鱼权、开采权等)的一种争议,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旦海事纠纷牵涉国家主权争议,海事仲裁庭就没有管辖权。 仲裁案中菲律宾的其中一项诉求。
中国政府随即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此后,中国政府多次重申这一立场。 2014年12月7日,中国外交部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阐明了中国政府对该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即仲裁庭对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没有管辖权,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拥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书记处6月29日称,仲裁庭将于7月12日公布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的实体问题裁决结果。 香港独立非盈利法律团体亚太国际法学院主席、香港资深大律师冯华健2日表示,从仲裁庭类似的历史判例分析,仲裁庭对此次涉及领土争端的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没有管辖权。仲裁庭坚持己见并还将进行实体问题裁决,恐将对国际公法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它不但不被《公约》否定,而且还受到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保护。因此,《公约》不是评断中国历史性权利的法律效力的标准。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妄称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是在2009年才提出的,提请仲裁庭裁定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的历史性权利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割裂中国对南海诸岛以及南海断续线内海域的历史性权利,从而否定中国在南海相关权利主张的合法性,这完全是对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的恶意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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