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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工商总局:建议制定金融广告发布市场准入清单

  • 发布时间:2016-04-27 13:08:01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讯 今日(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旅游局、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工商总局表示,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努力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的势头。同时建议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就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依法设立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等问题进行研究,抓紧出台有关办法。

  为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的势头。工商总局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非法集资广告监测。部署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广告专项监测,指导各地加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监测排查。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4月13日,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做好“E租宝”等重点案件的风险处置工作。紧急部署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并责成属地监管机关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调查。四是强化媒体自律责任。部署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检查,督促指导广告发布媒体落实审查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2015年12月,工商总局配合中宣部起草了《关于加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审查把关的通知》,努力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利用广告蔓延的势头。

  工商总局表示,从目前监管实践来看,非法集资之所以治理难度大,各部门信息没有充分共享是一个原因。另一方面,相关投资公司的信息没有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众公开,造成信息不对称,使其行为缺乏社会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关于P2P、金融理财类的事前审批制度尚未建立,发布广告的市场准入清单和发布标准还需明确。二是非法集资活动隐蔽性强,许多金融投资类广告主要内容都是企业形象宣传和品牌推广,增加了广告监管执法的难度。三是互联网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传播快、范围广、违法成本低,监管政策和治理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

  工商总局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部署,一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监管,我们将通过部门联动、社会共治进行规范。工商部门将按照国务院59号文和相关整治方案的要求,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投资公司的信息公示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研究分析,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投资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职责,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前,根据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议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就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依法设立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等问题进行研究,抓紧出台有关办法。同时,还拟对2007年7月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修订,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各大部委都出了什么招?

  央行:积极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

  工信部:发挥互联网行业优势 提升非法集资处置效率

  保监会:一季度保险业非法集资发案数量下降

  证监会:积极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监管条例

  住建部:积极配合开展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专项整治

  农业部:严查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风险

  商务部:商务领域中部分资金密集行业存非法集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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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 重点提示十种情况

  最高检:打击非法集资需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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