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加速暴露,大案要案高发频发。4月27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5月将在全国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详细]
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详细]
针对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相关机构给出了四点解释:民众投资需求,客观上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生存空间;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升级,欺骗诱导性不断增强;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进行非法集资。[详细]
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特别是以E租宝、泛亚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元,涉及几十万人,波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规模之大、膨胀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非法集资假意迎合社会公众对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地产理财"、"股权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
非法集资组织结构愈加严密,专业化程度高,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使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欺骗误导性较大。
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不仅传统的集资方式借助互联网转型升级,从线下向线上转移,而且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大量涌现。使得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产品销售更便捷、资金转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案件打击处置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