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打击非法集资需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
- 发布时间:2016-04-27 12:50:53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讯 今日(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旅游局、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联席会议上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大背景下,涉及新经济领域、新金融方式、新经营手段的新型案件层出不穷,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以“金融创新”的外衣为掩护,不断变换作案手法,如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非融资性担保、p2p网贷等。因此,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基础上,如何在执法办案中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的关系,尚需检察机关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二是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对多地立案处理的案件如何统一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并按照“三统两分”原则,妥善解决刑民交织和涉案财物处理等突出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是“案结事了难”。由于涉案款物保管移送、返还和处置、违法所得追缴等工作环节尚不尽规范和完善,以及各地相关思路和处置工作进度存在差异和不同步等原因,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赃挽损工作不完全到位,导致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得不到及时和有效补偿,进而不断上访,“案已结而事难了”,维稳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