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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最高检:2015年批捕涉嫌非法集资人员10771人

  • 发布时间:2016-04-27 12:36:2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讯 今日(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旅游局、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张晓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说,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6928件10771人,同比均上升112.4%,提起公诉4808件11323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和159.9%。针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案数额巨大、涉案地域广、敏感性强等特点,检察机关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于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第一时间积极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了解案件情况,引导其依法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对案件的管辖、事实认定以及证据体系完善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主动强化侦、捕、诉的衔接与配合,通过参加或召开座谈会、协调会、案情分析会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标准,有力地确保了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办案质量,提升了办案效率。

  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一些重大案件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和有关会议要求,依法稳妥处理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金融安全,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积极加强对下指导和协调,重点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推进、诉讼策略等多方面予以指导,依法稳妥办理了一批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非法集资案件,如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巨鑫联盈”案和“成吉大易”案,广东、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办理的“邦家”案等。

  为进一步规范包括非法集资案件在内的重大案件的办理程序,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3月发布实施)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分别于2015年3月和11月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挂牌督办案件办法(试行)》两个重要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立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且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敏感案件予以及时上报、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了对包括非法集资在内的重大敏感案件的情况报告、挂牌督办等制度,在督促办理案件、信息报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监测预警力度,实现“打早打小”。充分发挥社会网格化管理以及包括金融监管机构在内的社会各界对非法集资活动群防群治的机制优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强化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在事后惩治、违法必究的同时,把防控工作重心前移至事前和事中,力争把非法集资活动抑制在最低最少状态。

  (二)完善机制,强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公安、司法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适时延伸“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共同开展信息互通、工作交流、办案协作以及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研讨等工作,必要时共同研究制定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指导意见或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及时互通和共享涉案信息,对于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三)多措并举,铲除非法集资犯罪滋生的土壤。在打击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框架内,可组织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治标的同时立足于治本,着力解决非法集资案件之所以高发、频发的根本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畅通信访渠道,重视被害人诉求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及时转办和协办、催办。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追赃。各部门应把赃款赃物追缴工作贯穿整个行政执法和刑事诉讼全过程,尽最大努力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三是对于办理非法集资犯罪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查处。四是完善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对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修复完善,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水平。五是继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展公众投融资渠道。

  (四)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建议在部际联席会议框架内,由监管和宣传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协助配合,建立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协调,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机制,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生动直观的方式,引导公众准确辨识非法集资活动并自觉远离。对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予以适当方式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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