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分类调控不动摇(市场观察)
3月以来,北京、广州、郑州、石家庄、南京等十几个城市启动升级房地产限购政策。针对新一轮因应形势变化而采取的升级调控措施,业内专家表示,房地产平稳发展是“红线”,将“房住不炒”作为根本遵循,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和实施调控的自动响应机制,坚持分类调控不动摇。
“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给房地产市场发展划出红线:房地产必须平稳发展,从而向市场发出清晰的声音。
专家表示,房地产市场大环境总体稳定,表现在资金管理日趋严格,信贷政策趋于稳健,高价地现象明显减少,市场预期比较理性。但局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苗头。比如有的城市实行学区制,购买优质教育资源所在学区附近的二手房,落户后孩子就能上好学校,导致学区房价格上涨。这已不是正常的住房市场供求关系所能解释的了。
针对新动向,各有关部门和城市政府密切关注,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坚持调控信心不动摇、调控目标不放松、调控力度不减弱。
据了解,近日北京市实施了“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广州、杭州、南京、青岛、南昌、郑州、石家庄、长沙、三亚、赣州等城市陆续出台或升级了限购、收紧限贷;增加土地和住房供应,特别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增加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等供应规模;强化监管等调控措施。
近期调控措施的显著特点,是将第3套房作为调控着力点防止炒房,同时对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给予支持,凸显了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贯彻落实。
此外,浙江嘉善、安徽滁州、河北涿州等热点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也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特点,主动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了一系列带有明显地方特色的打击炒房、稳定市场的调控政策,防止炒房现象外溢。
倪鹏飞说,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和实施调控的“冒头就打”机制。在相关部门对各地住房、土地和金融市场监测的基础上, 针对出现苗头的程度,分别作出风险提示或启动调控加码措施。近期收紧限贷,增加供应,加强监管等调控措施,均是因应形势变化升级调控措施机制的表现。
去年“9·30”以来房地产调控呈现的重要特点:就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一手抓一二线城市抑制炒房和支持自住。在明确部门间调控分工和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利用调控工具加强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各地积极承担调控主体责任。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落实住房的居住属性,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已经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在今年接下来的时间里,应该在努力“因城施策去库存”的同时,坚持“分类调控不动摇”。
(责任编辑:吴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