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母亲购买的保健品。
刘女士母亲写的笔记。
保健品推销员发出的宣传单。
在迅速发展的保健品行业中,老年人成为消费的主力军。中国保健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保健品的年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约七成消费者对国内保健食品市场不太满意。中新网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保健品公司打亲情牌,用虚假、夸大的营销方式忽悠老人购买产品,而当老人发现问题时,又陷入维权困境。
事件
大学退休教师夫妇花50万买保健品
刘女士的母亲今年78岁,与老伴都是大学退休教师,两人每月共领1.5万元的退休金,但他们把全部积蓄都买了保健品,“8年里,两位老人花在买保健品上的钱至少有50万,甚至偷偷跟老同事借钱买”。
“父母为省钱买保健品,在外吃饭时两人只吃一份饭。但现在饭后一定要喝100毫升口服液,简直当汤来喝”,刘女士说,“不过,父亲越来越瘦,医生曾多次提出他营养不良。”
“母亲腿关节不好,坚持不肯去医院。却在一家保健品公司消费了至少十几万,称可以包养老和免费吃保健品”,她质疑称,保健品公司连合同都没开具,更没提具体怎么给老人养老。刘女士对此有些无奈。
至于母亲沉迷买保健品的原因,刘女士表示,保健品业务员天天上门推销,给她“洗了脑”。
揭秘
推销员打“亲情牌”跪地营销
老人为何容易被保健品推销员忽悠呢?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对记者说,老年人渴望被关怀、惧怕孤独,但很多老人的子女不在其身边,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他们。一些非法营销人员利用了老人心理上的空缺,通过精神慰藉等手段引诱他们购买产品。
据媒体近期报道,广东一位老人4年花20万买保健品,称“因为寂寞,又有钱,希望有人多陪陪自己”。
有保健品推销员透露,通过家访可以从老人那里获得核心信息,包括老人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家里谁做主等。
刘女士说,老两口平时是母亲做主。不同保健品营销公司的十几名推销员频繁家访,有时送些便宜的面粉和水果。母亲膝盖不好,一名女业务员甚至跪在地上给老人涂精油、做按摩,让母亲很受感动。
记者了解到,“亲情攻势”是一些保健品推销员常用的手段,许多推销员甚至一上门就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会帮老人做家务、陪聊。
通过组织会议、旅游给老人洗脑
在打出“亲情牌”之后,保健品公司还会通过送产品福利、组织开会、免费诊疗等方式对老人进行进一步洗脑。
记者发现,一些保健品公司送出的“福利”五花八门,有“老干部特供药食同源产品‘蜂灵胶囊’”“生命软胶磁能手表”“人体经络点穴理疗笔”等。
刘女士母亲有专门的保健笔记本,上面写着各种保健品营销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有“院士、导师、教授、医生”等头衔的名人讲座。刘女士说,在一次活动中,有位声称“给领导人看过病的名医”跪在台上给老人们磕头并高喊“爸妈”,结果母亲花一万元买了“能救命”的卵白蛋白。
记者联系到一名保健品推销员,从他微信朋友圈所发的视频中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在台上慷慨激昂地介绍产品,台下几十名老人狂热地举手呼应。
但不少保健品营销场所严禁年轻人入内,理由是“只给老年人提供服务”。记者以购买产品为名尝试联系了数名推销员,但他们十分警惕,要求说出“介绍人”姓名,并拒绝透露活动地点。
调查
老人购买部分保健食品为假货
刘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父母家里的地板上堆积着各类保健品,有5万元的磁疗床垫和床罩、8千元一盒的蚁黄精、上千元的海燕窝、配方羊奶粉和抗辐射口服液、骨胶原胶囊等。
记者发现,老人购买的部分“保健食品”并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蓝帽子标志”。例如,老人购买的一种推销员所谓“血燕窝”要价五千元两盒,不仅缺标志,而且实为海底燕窝,即珊瑚草,根本不是燕窝。
老人还买过一款1.5万元的“光量子芯片”内裤。说明书称,这款芯片根据爱因斯坦的量子物理制作而成,从日本引进。此前已有媒体曝光过所谓的“光量子芯片”骗局,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本无法查询到说明书标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抗肿瘤、长寿” 一些保健品广告夸大功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去年11月和今年4月发布通报称,监测到数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以及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记者发现,有些保健品公司的宣传单上印着“抗肿瘤”“长寿”“能量”等字眼。但关于保健食品的“治病”功效,《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报告称,针对老年人和病人,以会议营销方式夸大虚假宣传保健治疗作用的,其中不少并非保健食品,如食用菌产品宣传抑制肿瘤和调节内分泌、“清断食”果蔬汁宣称排毒养颜和减肥等。
专家说法
哪些保健品营销方式涉嫌违法?
以讲座、会议等形式进行的营销是否合法呢?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种营销方式本身并不违法,但确实有“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现象,比如没有行医资格的人开讲座,免费义诊时编造或夸大老人的疾病,宣传保健品的治病效果,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严重时甚至会涉及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电话、讲座、会议、组织旅游等形式进行虚假、夸大或者欺骗性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主办方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大宏也对记者表示,讲座、会议等营销本质是一种商业模式,这种模式本身并无是非对错。他强调,“讲座、会议等营销就像一把菜刀。如果用来切菜,就是善举;如果用来杀人,就是恶行。”
消费者维权面临取证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但现实中,消费者却面临维权难,其中取证难是问题之一。
关于虚假宣传造成的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记者拨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称,如果只是推销员口头上夸大了保健品的功效,而产品说明书没有问题,则不予以受理。她表示,即使消费者有录音证据也不行,因为工商部门“只看书面凭证”。
记者随后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投诉的话,需提供商家的具体位置和名称,否则无法受理。她建议消费者去正规药店买保健品,因为很多推销员没有固定场所。
闫兵表示,如果保健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又没有书面证据的话,确实存在维权难题。如果消费者认为购买了“价格虚高”的保健品,虽然从法律上讲,可以与销售方解除合同,但卖方有自主定价权,所以在现实中很难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又要承担较高成本。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高达76.03%的消费者最期盼“加强政府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他们同时希望主管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大科学消费宣传,积极回应广大消费者的疑惑与关切。(完)
(责任编辑:张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