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幸福蓝海”)将于2016年7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启动上市申购。幸福蓝海拟此次拟发行新股776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11%,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6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3%;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103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9.97%,不设老股转让。股票代码300528,发行价格(预估)6.62元/股,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据澎湃新闻报道,江苏广电直接持有幸福蓝海65.7%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7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广电三年来稳居幸福蓝海第一大客户。幸福蓝海在招股书中坦言,电视剧关联销售金额较大是风险之一。知名演员吴秀波持有该公司2%股份,为第六大股东。据估算,幸福蓝海的成功上市,吴秀波的身价也有望过亿。
据最新的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在2015年9月末、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92亿元、3.71亿元、 4.47亿元及2.53亿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39.17%、42.93%、59.47%及38.50%。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也为幸福蓝海业绩增色不少。2015年1-9月、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两项优惠政策金额为 1,657.42万元、5,401.99万元、5,825.58万元和4,145.81万元,两项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剔除所得税影响)为23.70%、63.64%、48.59%和40.00%。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上述相关问题向幸福蓝海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背靠江苏广电 明星提前入股
据新闻晨报报道,幸福蓝海主要从事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和电影全产业链业务。其中电影全产业链业务包括两个子业务: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公司收入主要来自电视剧版权的销售及影城经营。
目前江苏广电直接持有公司65.70%股份,为控股股东。作为一家影视国企,幸福蓝海此前主导制作《人间正道是沧桑》、《老大的幸福生活》等多部电视剧,也参与投资《南京!南京》、《让子弹飞》、《十月围城》、《长江七号》等电影,有4家电影子公司。《白日焰火》则是其第一部作为主要投资方的影片,幸福蓝海投资比例60%为主投方,另外两家按股权比例享受电影版权收益。
该公司2011年9月进行了一轮融资,中影集团、基石资本等资金战略入股。吴秀波和邹静之也在当时以9.67元/股进驻,吴秀波以4503.84万元认购公司466万股,其中503.84万元为自有资金、4000万元为借款。邹静之则以900.77万元跻身其股东。
吴秀波持有该公司2%股份(465.7534万股),为第六大股东。金牌编剧邹静之也在其股东之列,持0.40%股份(93.1507万股)。
据证券日报报道,随着影视公司IPO上市,明星编剧导演也往往因股东身份而一夜间身价暴涨。近期,海润影视宣布拟借壳A股公司上市,而演员孙俪持有海润影视原始股达200余万股,占总股本7758万股的2.6%。一旦海润上市,孙俪身价倍增。
而如果幸福蓝海成功上市,吴秀波的身价也有望过亿。
据招股书显示,公司拟登陆创业板,发行7763万股,募集资金11亿元,拟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和影城投资项目。
库存商品电视剧金额逐年增大 影城放映毛利率高于同行
《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10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对幸福蓝海上市所提出的询问如下:
发行人电视剧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占收入比重持续降低,报告期该业务收入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67.23%、49.53%、26.28%和14.24%。发行人解释已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剧两星”的播出模式,由于减少首轮上星卫视最大销售数量,预计会对发行人单部电视剧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影响。而报告期发行人库存商品电视剧金额逐年增大,分别为8,469.60万元、9,178.24万元、19,769.28万元、20,736.21万元。请发行人代表:(1)在发行人电视剧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占收入比重持续降低,受政策影响及电视剧发行存在天花板的情况下,说明发行人投拍电视剧库存持续增长的合理性;(2)结合期末主要库存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时间、已结转收入和成本情况,说明未结转成本的存货减值测试与准备计提情况;(3)说明电视剧《满山打鬼子》、《美丽背后》、《于无声处》、《坐88路车回家》、《舰在亚丁湾》的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库存商品中《当妈不容易》等摄制完成24个月电视剧的成本结转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力天融金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10.00%,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招股说明书披露,力天融金张翔身份证号为34040319831009XXXX。张翔2009年设立力天融金,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其中张翔出资5000万。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力天融金所持股份及力天融金实际控制人张翔的资金来源的核查情况。
2015年1-9月、2014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2年度,发行人影城放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9.60%、60.29%、61.37%以及62.4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单屏票房收入和单屏票房成本等指标与可比公司比较进一步说明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发行人影城业务的房产以租赁为主。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经开业的49家控股影城中有1家沭阳影城房产系自有,其余48家房产均采用租赁方式,房屋租赁期较长,一般为15年左右。根据发行人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出租合同》,双方通常会约定一定的免租期,用于影城装修和市场培育。免租期一般为6个月。发行人采用了“在免租期内不确认影城的租金费用,于免租期后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准计算提取房屋租赁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其免租期内的租金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相关规定及相应金额。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发行人与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关于IMAX影院系统租赁及商标许可的协议》及《修订协议一》,请发行人对照协议及《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相关条款说明:(1)上述协议及业务在报告期所涉及资产、负债的金额数据;(2)该等交易是否属于一项融资租赁业务;(3)发行人实际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与大股东存在大额关联交易
据澎湃新闻报道,与A股民营影视剧公司相比,位于江苏南京的幸福蓝海的国资背景引人关注。
招股书显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下称“江苏广电”)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幸福蓝海65.7%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7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005年由江苏广电出资新建,成立时,发行人主要从事江苏广电所属江苏综艺频道、江苏影视频道的广告代理业务。2007 年12 月,江苏广电以所持影视剧制作业务相关资产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变更为电视剧制作和发行业务。2010年1月日起,发行人不再从事广告代理业务。
江苏广电三年来稳居幸福蓝海第一大客户。2011年至2013年江苏广电购买幸福蓝海电视剧支出分别为4920万元、9064万元和1.05亿元,占幸福蓝海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95%、13.77%及14.29%,若以同期电视剧总收入计算,比例高达24.68%、20.48%和28.17%。截止去年底,江苏广电拖欠的应收账款为6355万。
招股书坦言,电视剧关联销售金额较大是风险之一。
一个行业分析师向澎湃记者分析,拥有渠道资源是双刃剑,可以保证拍出的电视剧不愁销,但是这也难以让市场判断公司影视制作业务的水平,能否与完全市场化的民营公司比拼,另外,也不排除为了保证上市前的业绩,提高估值而带来一些关联交易。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最高接近60%。公司在2013年末、2012年末及2011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47亿元、2.53亿元及7345.47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59.47%、38.50%及21.33%。
招股说明书表明,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3年末、2012年末及2011年末,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之比分别为95 .95%、92 .79%及90.74%。
业内人士表示,幸福蓝海影视的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这是影视剧制作行业特点所致。
据最新的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在2015年9月末、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92亿元、3.71亿元、 4.47亿元及2.53亿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39.17%、42.93%、59.47%及38.50%。
2015年9月末、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之比分别为79.66%、91.04%、95.95%及92.79%。公司表示,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系公司所处影视剧制作行业特点所致。
此外,2015年9月末、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08亿元、3.84亿万元、3.44亿万元及2.17亿万元。2015年9月末较2014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减少7,573.37万元,减少19.72%,主要由于电视剧产品结转成本同时新增电视剧产量减少所致。2014年末较2013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增加4,024.17万元,增幅11.70%;2013 年末较2012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增加12,703.43万元,同比增长58.59%,主要系2013年及2012年电视剧投拍部数增加所致。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末,存货金额较大,主要是电视剧业务相关存货,如果电视剧无法进行销售,将产生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
依赖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
幸福蓝海隶属于文化产业,公司因此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这些补贴共同为幸福蓝海的业绩增色不少。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1-9月、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发行人享有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为1,433.52万元、2,843.98万元、4,489.41万元和3,464.20万元,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分别为20.78%、33.88%、39.31%和33.77%。2015年1-9 月、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23.90万元、2,558.01 万元、1,336.17万元和681.61万元,政府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剔除所得税影响)分别为2.92%、29.75%、10.48%和6.36%。
2015年1-9月、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两项优惠政策金额为 1,657.42万元、5,401.99万元、5,825.58万元和4,145.81万元,两项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剔除所得税影响)为23.70%、63.64%、48.59%和40.00%。
招股书提醒,上述优惠政策到期后,如果不再延续,或者国家未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责任编辑:毛凯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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