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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为:“安硕信息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不符合现实状况,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缺乏未来实现的基础,并且公司宣传披露的互联网相关业务信息具有片面性。”具体来说,安硕信息业务收入均为传统软件等业务收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收入极小,公司宣传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商业运营能力也有限。
但是如此惨烈的股价下跌却依然没有引来公司股东兑现增持承诺。 本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6月份A股发生大幅震荡之时,许多上市公司响应证监会号召相继公告大股东或董监高计划或承诺增持,但是却仍有上市公司未曾兑现增持诺言,并且频频发布延长增持期限的公告。
而就在安硕信息配合券商一起鼓吹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时,截至安硕信息2015年年报,公司只是成立了一家西昌安硕易民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而2015年无任何效益,公司盈利主要还是靠此前主营信贷管理类系统。 涨停不改业绩下滑风险 安硕信息股价发力也正是开始于2014年7月底,从2014年7月底到2014年12月初,公司股价出现一波131%的上涨,首次成为百元股,期间创出最高价101元/股。股价。
证监会一纸处罚告知书将曾经风光无限的“第一高价股”安硕信息推下神坛。安硕信息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公司、公司董事长高鸣和董事会秘书曹丰均受到了证监会不同金额的处罚。
该涉案信息为公司对前景的描绘和设想,缺乏相应的事实基础,未来可实现性极小,具有较大误导性。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安硕信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对高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曹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记者注意到,相比安硕信息变化巨大的市值,不少投资者对此表示出处罚是否过轻的疑问。
机构配合表演难辞其咎 在安硕信息这场自导自演的高股价秀中,机构也扮演了帮凶的角色。 “那些分析师和证券公司就不罚了?基金公司就此放过?”在安硕信息处罚出来之后,有不少投资者发出这样的疑问。本报注意到,在安硕信息披露的处罚告知书中,证监会并未对涉案分析师以及机构进行披露和处罚。 “这份处罚应该没有披露完整,毕竟安硕信息股价大涨和卖方研报观点的传播、买方哄抬脱不了关系。
证监会认为:“安硕信息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不符合现实状况,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缺乏未来实现的基础,并且公司宣传披露的互联网相关业务信息具有片面性。”具体来说,安硕信息业务收入均为传统软件等业务收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收入极小,公司宣传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商业运营能力也有限。
时隔一年,安硕信息涉嫌误导性陈述一案证监会终于有了定论,而和安硕信息600%的股价涨幅相比,其被罚60万的处罚简直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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