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蓝皮书》,2015年,被称为中国个人征信元年,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数2665家,建档个人8.8亿人,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3.8亿人。
然而,对于银行而言,大量补充的征信数据并未使得银行迎来信用卡资产质量改善的拐点,仍有大量恶意诈骗案发生。根据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披露,去年,仅信用卡诈骗就发生了5万逾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已经占到了经济案件的四分之一,使得银行损失数百亿元,而追回的16.5亿元仅仅是一小部分。
超三成银行卡为沉睡卡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银行卡累计发卡量为56.1亿张,当年新增发卡量为6.4亿张,比年初增长12.9%,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发卡量增长已经连续3年下降,且降幅正在逐步趋于明显,2014年和2015年的银行卡增长分别为19.3%和18.1%。
从银行类别上来看,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占据银行卡发卡市场的半壁江山,邮储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以及外资行占据四成的借记卡发卡市场份额,股份制银行占信用卡发卡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到银行卡类别,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借记卡累计发卡量为50.9亿张,当年新增发卡量为5.8亿张,比年初增长12.9%,增长速度相比2013年和2014年下降了6.8个百分点和4.9个百分点。
相比借记卡,信用卡的发卡量增长基本与前两年持平,累计发卡量为5.3亿张,新增信用卡发卡量为0.8亿张,同比增长17.8%,而前两年的增长量分别为18.8%和18.4%。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借记卡发行增量降幅明显,信用卡发行则较为稳定。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借记卡近两年的发行已经趋于饱和,而且借记卡带来的储蓄红利也正在逐渐消失,在加上小额账管理费的减免,以及IC卡较高的成本,沉睡卡占用资源给银行带来的成本正在增加。
上述说法在数据上也得到了验证,银行业协会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银行卡累计量仅有36.9亿张,其中,当年新增3.3亿张,按照此比例计算,活卡数仅有六成。
具体而言,信用卡的活卡率略高于借记卡,截至2015年年底,信用卡累计活卡量得到了3.6亿张,其中当年新增0.6亿张,比年初增长20%.,活卡率达到了67.9%,而借记卡的活卡量正在逐年下滑,2015年的活卡率仅有65.4%。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银监会规定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而且很多银行开始减免年费,这就导致了一人持有多张信用卡的现象十分普遍,还有一种情况是,卡面是持卡人喜爱用于收藏的,如果不销卡也会记录为沉睡卡,沉睡卡一般而言指的是6个月以内没有发生主动金额交易的银行卡,办理卡但不激活的卡也会记录在内。
互联网欺诈案件上升
2015年,被称作是中国个人征信市场化元年,2015年10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要加强信息互联网共享,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截至2015年底,信用卡行业累计提供征信中心的信用信息数为8.7亿条,成为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最高法新规规定,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住宿。截至2015年年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308万人,自动限制购买飞机票达到375.71万人次,。
数据上来看,截至2015年年底,引用卡未偿信贷余额为3.09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32.1%,2014年的未偿信贷余额为23400.其中,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380.3亿元,比上年增长6.3%,这一数据相比2013年和2014年有明显下降,银行业协会认为,信贷的潜在风险有所下降。
然而,虽然监管不遗余力,从数据上来看,银行卡违约和欺诈事件仍然频发,银行业协会相关领导披露,2015年信用卡诈骗就发生了5万逾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已经占到了经济案件的四分之一,银行损失数百亿元,仅仅追回了16.5亿元。
2015年,银行卡欺诈率为1.99个BP,比2014年有略微下降。信用卡欺诈损失排名前三的欺诈类型为伪卡、虚假身份和互联网欺诈,与2014年情况一致。大多数欺诈损失为伪卡损失,虚假身份次之,两类欺诈损失占比较2014年继续上升。最主要的借记卡欺诈类型为电信诈骗,互联网欺诈损失金额排名上升到了第二位,伪卡欺诈为第三位。
上海网安总队也披露,上半年侦破网络诈骗案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7人,其中网络信贷诈骗频发,随着网上金融交易增多,犯罪分子瞄准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黑客手段获取公民信息,进一步实施诈骗。
交通银行副行长侯维栋表示,互联网欺诈上升,一些非银类金融机构在一些情况下一位追求客户体验,而忽视了监管要求,造成了风险,这是不应该的,安全应该是第一位。
银行业协会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容易成为异常资金流动的通道。由于交易出题多是电子商务卖家和买家,网上交易的北京难以查证,容易达到异常资金流动的目的。此外,一些第三方机构自身技术手段不完善,对商户信息安全措施审查不严,容易造成银行卡信息泄露风险,应该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技术安全监管和检查,保证持卡人安全。
中银协信用卡专业委员会制定的信用卡安全使用手册上介绍,网络支付相对P0S消费等传统用卡渠道,存在着交易场景虚拟化,验证强度相对较弱的特点,因此主要定位于小额支付,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合理的单笔与单日交易限额,防止发生大额盗刷。同时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从而及时掌握账户动态信息,避免盗刷。
(责任编辑:金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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