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店实名制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确定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经营者的监管,实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8月1日通报称,今年10月1日起,广东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将实行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记者了解到,这是国家工商总局近几年推行“网店实名制”以来,以少有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网店实名制”落地的举动。
据了解,网店实名制是指个人开网店要登记实名,具备条件的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而已经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则要将营业执照电子版公开。
网络经营者应标识身份并接受监管
7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法规。
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从市场监管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两个角度,对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作出规定,明确了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为规范网络交易、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在电商平台和经营者层面上,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接受身份核实,实名登记、经备案后从事经营,遵守依法认可的有关网络身份标识的行业规范。
市场监管方面,该《条例》第三十二条“网络交易监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经营者的监管,实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落实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保障,查处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行为。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互联网网站或者其他网络平台经营者、认证机构及其他交易或者结算等中间服务机构,应当对其客户或者其他终端使用者进行身份识别,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工商总局将集中整治一批非法主体网站
记者了解到,2010年4月2日,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今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今年6月至11月,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同时,鼓励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好市场主体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还要严格落实对“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等进行专门检查,而这其中提到的“亮标”是指对网店核发并加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工商总局表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区别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等不同情况,开展非法主体网站整治。工商总局将组织一次专项搜索,集中整治一批非法主体网站。
焦点1
为何推行“网店实名制”?
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等问题突出
此前,不少网友吐槽电商平台常有“刷单”、销售假冒商品的情况。同时,不少消费者表示,网购商品出了问题不知道该如何索赔,也不方便对经营者投诉。近几年提出的“网店实名制”成了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之一。
网络商品交易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加之多数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更没有实名认证。此前,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后,卖家一般都不出具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经常陷入被动;网上购物发生纠纷时,由于网店不实名,消费者往往不知道该投诉谁。同时由于网站的管辖范围广,工商部门监管起来也很困难。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13亿人。与此同时,网络购物投诉呈现爆发式增长。据工商总局统计,2015年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与“十一五”末期相比增长了77.67倍。其中,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比较突出。
焦点2
网店实名制有哪些好处?
消费者网购可以要凭证作为维权工具
2010年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开始推行“网店实名制”。其中规定,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网店可以以电子化的形式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而且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如果网店和网站违反了这些规定又不加以改正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这也就意味着,网店实名认证后,消费者网购可以要凭证作为维权工具。 如今,“不实名”还会对网络交易产生影响。去年12月,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提到不实名的“限额”问题。今年7月1日,该办法正式实施,未实名的用户在余额支付、红包、转账等功能方面都会受到影响。根据用户实名认证程度的不同,不实名终身只有1000元的交易额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多数省份都在推行网络交易平台的实名制,不实名的网店今后将会受到一定的交易限制。
焦点 3
其他省份落实情况如何?
北京、甘肃等省份开展网店实名制专项行动
除广东,不少省份也在推动网店实名制,但以法律法规形式落地实施的省份并不多。
例如,去年9月起实施《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网店和实体店同样必须“挂照”经营,推动网店进入“看得见的实名制”时代。2010年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今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印发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要创新网店所有者实名制管理方式。 “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一期)”正式上线后,对北京市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其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平台为网店亮照、亮标的相关规定。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及“山寨”网店,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今年5月至6月,辽宁、山东、上海等省份陆续开展落实网店实名制专项行动。
据了解,目前除了广东省和甘肃省,大多数省份并未以法律法规形式实施网店实名制。
焦点4
网店实名遇到哪些问题?
验证信息无法验证,可能存在大量“伪实名”
个人网店实名制自2010年开始实施,仍有不少店主对网店实名制存在疑虑。
首先是网店实名制的认证程序让不少人觉得“很复杂”。一位淘宝食品店店主表示,“现在网店实名制了越来越麻烦,要写编码,我没有学过,不会操作,头都大了,最后只能花钱请人帮忙做的。”
一位日本代购店主担心,“网店实名制后,我们店主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对店主进行人身攻击怎么办?”
同时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实名制不能真正实名”。记者了解到,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只需要填写身份证、电话、银行卡等信息就能注册成功,而实际开店者与注册者是否为一人,无法进行验证,因此可能大量网店“伪实名”。
重庆工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监管中早已发现此类网络店铺虚假认证的行为,但工商部门难以核实真实经营者的身份,难以查找到真实的违法嫌疑人。“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强制网店办理工商登记,网店实名制落到实处也有困难。”
■ 专家说法
网店实名便于监管,但也不是万能良药
对于《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对网店实名制的规定,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郎克宇表示,这是一部地方性法规对网络交易的监管措施,和加强网络监管的大形势相适应。目前网络监管存在很多不便利,网购商品也是我们呼吁保护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各地的监管形式不同,广东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对网店实名制作出规定,是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相关联,也是比较先行的做法。
郎克宇表示,实施“网店实名制”有利于对于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也便于消费者维权。但也可能会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法律法规也要完善相关规定,避免个人信息从第三方平台泄露出去被非法利用。
“实际上,我们也不能高估实名制的作用。有些店主就算实名了也不诚信,可能法院已经有他的不良记录,但消费者不一定都了解,所以可能还会继续违规交易。”他认为,实名制不是万能的良药。
郎克宇建议,净化市场首先靠诚信,其次在交易过程中应该有重罚机制,经营者一旦违背市场规律交易、销售问题商品,就算没有实名制,也应该对其重罚,一次性杜绝其再次发生的可能性。这在国外已经推行,国内也可以尝试。其次,网络平台上商家经营者的广告宣传也应纳入广告法的范围。相关监管部门配备监管人员、加强监管力度。
(责任编辑:张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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