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 发布时间:2015-12-31 02:09: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3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此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正抓紧制定注册制配套规则。2015年,证监会还完善了新股发行制度,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等。
■ 点评
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所长 何杰:发行制度是资本市场核心制度之一,经历了复杂的演进过程,注册制的推出将深刻影响资本市场的运行逻辑和模式,也将影响我国金融结构,是直接融资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国家外管局国际收支司原司长 管涛:消除影响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申银万国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 杨成长:注册制的本质是放开市场入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股票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面,将成为未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进而为注册制改革破冰值得点赞。鉴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进还有赖于投资者保护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行业自律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的配套修改,抓紧修改《证券法》、促进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迫在眉睫。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