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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高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 发布时间:2016-04-05 20:29:45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11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会同相关司局组成督查组,就忻州市定襄县高某等人上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高某,男,住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城关镇南关村。2015年8月,高某等7人上访反映,2014年5月庄力园区征占庄力、董村、南关等三个村土地1800亩,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占地价格不一,补偿不公。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庄力园区未经批准占地1800亩问题。庄力飞地经济园区是由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定襄县人民政府与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建设。园区规划面积1800亩,其中原有建设用地220亩,计划新增建设用地1580亩。2013年以来,定襄县政府陆续以7个批次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980亩。没有发现未批先征、未批先占等违法情况。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补偿不公平问题。2013年以来,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980亩,涉及晋昌镇南关、西关、董村、庄力等4个村。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域范围,晋昌镇董村、杨芳镇庄力村属平川区,补偿费用为每亩35700元,晋昌镇南关村属城郊区,补偿费用为每亩50300元。实际补偿标准均有所提高,平川区每亩补偿38556元,城郊区每亩补偿54324元。信访人高某所在的南关村还自行出资,将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63000元。

  导致高某上访的实际原因是村集体内部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承包经营权不清晰导致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矛盾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定襄县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小组,协调解决高某信访问题。如达不成一致,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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