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武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 发布时间:2016-04-05 20:29:46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11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会同相关司局组成督查组,就忻州市保德县武某等人上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武某,男,住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义门镇武家塔村。2015年6月,武某等人上访反映, 2011年义门镇政府、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煤业)、同舟煤业建设推进协调工作组等与当地11个村签订了5年期的土地租用协议,违法用于露天采煤。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2009年12月,同舟煤业取得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约14平方公里,涉及义门镇11个村。自2012年5月开始,同舟煤业陆续与义门镇武家塔村等村村民签订租赁协议,租用6093.82亩土地用于露天采煤。租赁期满后,同舟煤业负责将土地复垦并交由各村民委员会重新分配给村民耕种。
截至目前,同舟煤业已实施的采煤项目共涉及南峁、武家塔、贾家峁、梁家村等4个村,已采掘用地1468亩(其中已复垦1230亩,正在进行露天开采的238亩),外排土场用地800多亩,外包基地、工业广场用地420亩。相关安置补偿费用已经支付到位。梁家村回迁安置房已经建成,并于2014年8月陆续入住,共安置村民101户。南峁、武家塔两村回迁安置房已开工建设。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同舟煤业露天采煤项目存在的用地手续不规范、复垦造地和回迁房建设资金缺乏保障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保德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尽快协调办理有关露天采煤项目用地手续,在用地手续完善前,责令同舟煤业先行停工;二是抓紧完成剩余的采掘区复垦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