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关于京信大厦抵债房产的处置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1-18 00:31:30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持有的京信大厦抵债房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京信大厦抵债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三元东桥的东侧),我办基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00)高执字第20号《民事裁定书》取得相应权利。我办本次转让的是法院裁定抵债房产中的西南配楼2层的剩余部分(建筑面积约为2677.02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特别提示:该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该抵债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抵债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购买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
联系人:成伟、潘晔
联系电话:010-87559988、010-87559873
电子邮件:chengwei@coamc.com.cn;panye@coam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一层
邮编:100062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
010-87559883(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
010-684742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电话:010-5839179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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