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关于广源大厦抵债资产的处置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9-15 16:32:06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持有的“广源大厦抵债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抵债资产一项,即“广源大厦”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我办基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0)二中执字第226-2号《民事裁定书》取得了广源大厦地上一层、二层、地下一层部分(建筑面积15273.4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抵债金额32590.55万元。
特别提示:该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该抵债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抵债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购买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
联系人:范庚、潘晔
联系电话:010-87559873、010-87559953
电子邮件:fangeng@coamc.com.cn;panye@coam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一层邮编:100062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010-87559883(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10-684742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电话:010-5839179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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