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
- 发布时间:2016-01-13 22:31:24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受让方)2015年12月23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履行相应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责任等,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附:公告清单
特此公告。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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