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严打侵权假冒净化交易环境

  • 发布时间:2015-11-08 23:31:21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由此也决定了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十分必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加强治理,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十六项重点工作。

  就此,国际商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来小鹏,解读《意见》中的相关问题。

  记者:请您谈谈开展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意义。

  来小鹏:开展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工作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今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当前,我国正在从互联网大国向互联网强国迈进,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我国经济最大的增长点。特别是我国正在推行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就是要让互联网真正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驱动力。这就决定了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工作的紧迫性。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多发高发势头,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净化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十分必要。

  记者:《意见》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您对此是如何理解的?

  来小鹏: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也呈多发高发态势。针对这一问题,《意见》明确指出,要着力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和跨境执法协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多发高发势头,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净化互联网交易环境。同时,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协作配合机制更加完善,网络交易秩序逐步规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在您看来,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应围绕哪些重点领域展开?

  来小鹏:应以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如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易制爆化学品、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监管执法。以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网络转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推进相关专利保护。

  记者:在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工作方面,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来小鹏:要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及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特点、趋势,查找监管执法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度。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推动明确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细化电子证据规格,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平台与网上经营者侵权假冒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制定统一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和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等信息公开,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并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记者:应如何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互联网企业、网络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来小鹏:要完善政府职能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落实电子商务企业责任、网络服务商责任和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借助各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曝光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震慑违法犯罪,增强消费者提高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的意识。同时要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网络企业、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互动交流。畅通网络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权利人积极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