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PPP广西打出“五个一”
- 发布时间:2015-11-05 14:22:3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已启动推广运用PPP模式工作。
一年多来,广西财政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目前,已经取得“建立一个工作机制,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创立一个项目库,公布一批示范项目,夯实一个基础”的“五个一”初步成果。
项目示范 打造双赢
南宁,作为首府城市,其PPP的推广工作在广西也起到了带头作用。
结合实际情况,南宁市PPP办公室制定了《南宁市PPP项目工作流程》。南宁市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共40个,总投资847.7亿元。其中,市政设施项目7个,总投资91.11亿元;交通设施项目7个,总投资318.82亿元;公共服务项目15个,总投资225.06亿元;水利、资源环境、生态保护、产业配套等其他项目11个,总投资212.71亿元。
目前,广西大部分项目处在前期工作阶段,南宁市等地先行先试,首个污水处理行业海绵城市PPP项目(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项目)已落户南宁;社会养老项目(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已进入公开招标采购阶段;交通领域项目(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项目)已形成初步方案,进入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审批阶段;管网建设项目(百色市田阳县地下基础管网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并签约社会资本方。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等其他项目与社会资本进行了沟通洽谈,达成初步意向。
“我们按照PPP模式的相关要求,精心准备,全力打造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双赢的局面。”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为例,该项目是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试点工程。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对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排集团”)中标。
北排集团作为本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90%,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作为初始股东持股比例为10%。PPP项目协议签订后,产生了由市内河管理处和两方股东北排集团、建宁水务投资集团三方合作关系。同时,由股东注资组建项目公司执行项目,项目合作期为10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股本金和银行贷款方式解决。在公开招标时,包括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在内的8家银行参与竞标。
据吴厦介绍,南宁市财政局对该项目将进行严格考核。协议中明确,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享有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的权利,在合作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使用权”的同时,也制定了建设、运营方面严格的考核机制。
项目公司将认真履行协议,确保南宁市内河管理处在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该项目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的权利,尊重其检查、介入、审计、考核权利,服从和配合其组织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公司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
同时,项目公司将通过科学设计、施工、运营,满足PPP协议明确的“项目绩效指标及付费”要求,在水质考核标准、水量考核、防洪考核标准、考核权重等方面都有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建章立制 有序推进
“对我们而言,PPP模式的推广运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为此进行了周密准备和调研,抓住关键点,有序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处副处长郑瑞英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
为更好推进PPP项目落地,广西财政厅采取了制度先行的办法。2014年底,财政厅草拟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7月下发执行。
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财政厅已起草《在公共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试点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此外,财政厅下发了若干意见落实财政部系列文件精神,南宁市、贺州市、玉林市、宾阳县等地已出台推进PPP模式实施方案等文件。
另一方面,广西财政还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方面下功夫。在政府层面,自治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明确,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厅作为自治区推进运用PPP模式工作协调机制召集部门,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在部门层面,财政厅成立了PPP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PPP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研究制定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激励功能。市县财政局也按要求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了机构人员。
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库是基础。为此,财政厅、发改委向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征集了第一批180个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纳入自治区项目库,计划总投资1868.13亿元。目前,财政厅正在征集第二批自治区PPP示范项目。
在各市县建立本级项目库,推进落实具体项目的基础上,财政厅向全区征集了适宜采取PPP模式的项目。经过审核评估,筛选出单体投资规模较大、长期合同关系清晰、收益比较稳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23个项目作为自治区PPP示范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6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鼓励先行先试。新闻发布会后,社会各界反响积极,许多社会资本方与项目进行了对接洽谈。南宁市、钦州市等地公布了56个PPP示范项目。
据介绍,自治区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433亿元。其中,铁路、地铁、公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6个,计划投资293.74亿元;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医院、福利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水、棚户区改造、空气质量监测等公用服务类项目17个,计划投资139.26亿元。通过这些项目试点,探索可复制模式,为更广泛地应用PPP模式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
多点发力 破解难题
郑瑞英坦言,在PPP的推广运用过程中还有不少难题需要破解,诸如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在建项目转化难、缺乏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缺乏本土化的可参照范例等。
为了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广西财政厅提出了诸如支持举办广西PPP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加强PPP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存量项目转化等办法和建议。
“存量项目的转化是当前国家大力鼓励、倡导的。建议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项目,以TOT(转让—运营—移交)等方式转型为PPP项目,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存量项目的改造和运营,切实有效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郑瑞英对此提出了解决办法。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郑瑞英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明确操作流程,同时研究探索PPP模式支持政策。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研究相应激励机制,适时出台。
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召开项目对接洽谈会,邀请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等进行对接,了解合作需求和意向,推动PPP项目尽快落地。
三是积极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自治区PPP示范项目顺利落地。积极申请财政部全国示范性项目落户广西。
四是采取PPP专题业务培训班的形式培训相关业务和管理人员。同时,加大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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