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15年过渡期”遭误读
- 发布时间:2015-06-24 14:31:43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业内人士澄清,到2010年1月1日,加入WTO后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我国已经履行完毕,不会出现因保护期到期而导致进口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15年保护期”确实存在,但那是保护西方企业的期限,而不是保护中国企业的。
近期有报道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15年保护期在今年7月1日即将到期,届时进口商品将因关税减免而大幅降价,一些行业也会进一步开放。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6月18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到2010年1月1日,加入WTO后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我国已经履行完毕,不会出现因保护期到期而导致进口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现象。业内专家也澄清,“保护期到期”这种说法纯属误读,“15年保护期”确实存在,但那是保护西方企业的期限,而不是保护中国企业的。
此外,专家还指出,根据WTO规定,到2016年底中国加入WTO15年时,无论WTO成员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都不得在对华反倾销中采取替代国做法来计算倾销幅度,届时中国企业有望获得更公平的贸易环境。
降税承诺早已履行完毕
“中国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其中,对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针对近期有说法称中国加入WTO的15年保护期到期后,所有进出口的商品将全部免除海关关税,一些行业也会扩大开放,沈丹阳如是表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WTO规定中并没有“保护期”的说法。中国入世承诺在2010年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已无任何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的义务。
上海市WTO事务咨询中心暨全球贸易投资研究咨询中心总裁助理、研究员姚为群也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关税承诺在2010年就已履行完毕,如果希望有新的关税减免,只能期待新一轮多哈回合谈判有新进展。”
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龙永图6月17日在天津表示,目前外界误读了中国入世“15年保护期”,“15年保护期”确实存在,但那是保护西方企业的期限,而不是保护中国企业的。
市场经济地位受关注
另外,有消息称,中国将在2016年底即加入WTO15年时自动被认定为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对此,龙永图称,无论是联合国还是WTO,都没有讲到什么是市场经济国家,更谈不上中国要求其他国家承认,这是有人误读了条款。
姚为群也表示,国际上对市场经济地位认定并没有统一标准。“现在主要是欧盟和美国在认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时有自己的标准。比如欧盟标准中其中一条就是工会必须是独立的,不受政治派别影响。而美国不认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障碍主要在于美国认为中国出口的产品竞争力太强。”
屠新泉告诉记者,WTO规定中并没有涉及市场经济地位认定的说法。只是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到2016年底中国加入WTO15年时,无论WTO成员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都不得在对华反倾销中采取替代国做法来计算倾销幅度。这在法律上是相当复杂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即便美欧仍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届时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也可获得更公平的对待和更低的反倾销税。
据了解,此前中国遭遇反倾销时,由于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其本土企业出口的产品不能按本国价格计算,而要通过第三国或者替代国的价格来计算,导致中国的反倾销税率长期偏高。
南开大学中国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龙跃也表示,要求WTO成员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没有相关依据的。让美国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完全没有必要。“现在关键问题在于我们要让美国放弃目前的这种反倾销价格和幅度的计算方法,这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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