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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WTO保护期7月到期进口商品不会大幅降价

  • 发布时间:2015-06-18 11:14: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杨迪)今日上午,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前5个月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介绍对外贸易情况时表示,今年7月1日以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会保持基本平稳,不会出现个别媒体所说的因保护期到期而导致进口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沈丹阳称,我国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其中,对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我国平均关税总水平从入世前的15.3%降到2010年9.8%。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到2010年的1月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谓的保护期就已经基本结束了。因此,今年7月1日以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会发生什么变化?进口商品是否会大幅度降价?我想是应该不会发生的。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会保持基本平稳,不会出现个别媒体所说的因保护期到期而导致进口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但是,由于我们签署的自贸协定不仅仅是中韩和中澳,因为明年开始的降税实施期到了,因为这些因素,有可能进口商品价格会有所下降,但不是因为我们所谓的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普遍关税下调。

  沈丹阳表示,就汽车而言,我国对汽车进口整车和零部件降税承诺在2006年7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汽车整车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70%-80降至25%,汽车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18%-65%降至10%,汽车同样不存在大幅降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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