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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WTO保护期到期后不会出现进口商品大降价

  • 发布时间:2015-06-18 11:2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资料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发布会,通报前5个月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会上表示,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会保持基本平稳,不会出现个别媒体所说的因中国加入WTO时15年保护期到期而导致进口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会上,有媒体提问关于中国加入WTO时15年保护期在今年7月1日即将到期,届时进口商品是否会因关税减免而大幅降价,尤其汽车在内的高价格商品。对此,沈丹阳表示,我国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其中,对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我国平均关税总水平从入世前的15.3%降到2010年9.8%。这意味着到2010年的1月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谓的保护期就已经基本结束。因此,今年7月1日以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会保持基本平稳,不会出现个别媒体所说的因保护期到期而导致进口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沈丹阳指出,但由于中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不仅仅是中韩和中澳,明年开始的降税实施期已到,因为这些因素,有可能进口商品价格会有所下降,但不是因为所谓的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普遍关税下调。

  沈丹阳还指出,我国对汽车进口整车和零部件降税承诺在2006年7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汽车整车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70%-80降至25%,汽车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18%-65%降至10%,汽车同样不存在大幅降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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