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6日讯(记者 郭伟莹 实习记者 程宇楠) 2019年的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帷幕。据中国网财经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今年一共带来8份提案,聚焦于责任险市场化、农险推广、人身险保单执行、医疗健康险、寿险业发展等市场和老百姓关注的话题。
建立或完善政策制度 助推保险业务新发展
在医疗健康险方面,周延礼认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需要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相互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很广阔,但目前受到了一定的局限。他建议健全个人电子病历系统,提升医疗信息标准化水平;建立保险行业数据与社会医保数据的系统对接;立法规范保障信息隐私问题,防止数据滥用。打破商业保险公司“信息孤岛“的困境,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与各地基本医保、医疗机构就医疗信息进行系统对接,实现信息交流共享。
在责任险市场化方面,周延礼指出,虽然目前我国陆续推出文件推进责任保险的实施工作,但多为指导意见,缺乏较为明确的责任保险强制投保要求,仅靠保险主体自发自觉的商业行为推动实施。建议在现有规定和指导意见基础上,深入推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责任等保险的强制实施,建立统一的社会服务标准和保险行业的社会服务机制;引入保险机构重点参与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责任保险的强制实施工作。
在农业保险方面,周延礼指出,目前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创新和保险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地特产品保险政策补贴较少;政策性农险风险保障程度不足,各省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保险尚有很多不在国家政策补贴范围;农险产品和技术创新成果升级转换较低等问题。基于此,周延礼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扩大农业、林业保险保障覆盖面,在所有县域全面铺开农业保险业务,提升农业保险市场份额;二是支持各地本土保险法人机构充分发挥产品及技术优势,扩大农险产品创新试点范围,增强产品创新成果转化,以点代面,逐步实现全面推广覆盖。
说起煤矿风险抵押金保险化改革,周延礼认为各地本土保险法人机构,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其他保险分支机构无法比拟的综合优势,建议支持各地本土保险法人机构作为省级煤矿风险抵押金保险化改革项目的管理人尽快推进项目改革实施。
建议提高寿险行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比例
在保费收入方面,周延礼认为,退保金从保费收入中扣除不合理,需要单独核算,不能冲减当期保费收入,这样无法真实反映公司当期净保费收入,也无法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合理经营成本,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另外,手续费佣金10%的扣除比例偏低,并且全部保费收入的范围不明确。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高寿险行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比例;退保金发生的手续费建议按照当年保费收入(不扣除退保金)的10%计算扣除限额;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财税[2009]29号中全保费收入的范围进一步明确。
另外,对于长期保障型保险,周延礼在提案中表示,保险公司鼓励营销人员专注保障产品销售,并做好售后的服务。对此,保险公司给予他们的首年实际佣金水平高达年保费的100%,这也是全球寿险业同类产品销售的认可佣金水平和标准。但是,根据现行的税收法规,寿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当年税前可扣除金额,以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0%为限,剩余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下一个税收年度进行抵扣,导致寿险行业不可抵扣佣金占比越来越高。根据收集的信息,寿险行业的当前市场佣金水平约为已赚保费的16%。高佣金导致的实际当期税率高企的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寿险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他建议财税部门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从三个当面入手尽快解决:一是尽快研究支持寿险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借鉴国际寿险业税收征管的经验,改进我国寿险业税收征管政策;三是。建议国家税务总局积极调研,尽快修改税务规定,解决税法不利于寿险业发展的问题。
针对人身保单执行方面的问题,周延礼指出主要在于人身保险保单分红、生存金、现金价值等财产权益能否执行得上,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及规章没有统一性规定,存在各地人民法院规定不一的情况,这样不利于支持执行工作及有效化解风险,建议对此予以统一,要明确人身保险保单能否执行,明确执行具体事项,明确规定恶意退保处罚。
建议对扶贫小额意外险保费收入减免增值税
在保险扶贫方面,周延礼指出,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扶贫小额意外险”)是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种保险产品,是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人身意外伤亡致贫返贫的特殊金融扶贫工具,也是保险公司参与精准扶贫、专门为贫困户开发的扶贫惠农小额保险产品,具有投入小、缴费低、保障全、赔付高、手续少、赔款快、效果好等特点。
当前各地多采取“政府+保险+贫困人员”的模式,通过财政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保费补贴,从需求端推动扶贫小额意外险投保工作的开展。但在农村地区开展扶贫险业务投入大、风险高、利润薄,导致保险公司积极性较低,保险供给相对不足,扶贫小额意外险覆盖率仍不高。
金融扶贫要基于商业可持续性的原则,要激发更多保险公司对扶贫工作的积极性。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显示,当前我国对农牧保险业务、金融机构农户和小型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等免征增值税;此外,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同样免征增值税。
因此,他建议财税部门将增值税减免范围扩大至农村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激励引导保险公司扩大扶贫保险供给,使保险在助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