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查办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初见成效
- 发布时间:2016-04-14 17:5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孙莹)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3月22日向全国检察机关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加强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配合与沟通,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惩治非法经营疫苗犯罪,依法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初步成效。
各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第一时间落实《通知》要求,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建立了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及时依法批准逮捕。据统计,截至4月14日,检察机关已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158人的案件提前介入或准备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已对涉嫌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27人批准逮捕。3月22日《通知》下发后,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系列案件中已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
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4名卫生院长滥用国家委托其经营疫苗的职权,从非法渠道购买疫苗用于接种,于4月1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4人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辽宁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介入侦查荣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发现某防疫站工作人员未从合法渠道而是向荣某某低价购买疫苗用于接种,涉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遂于4月11日将案件线索移送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并提前介入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涉案地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其他侦查监督职能,紧密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针对非法经营疫苗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对食药监部门建议移送和对公安机关监督立案的法律监督工作。湖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密切关注疫苗案件动态,主动排查案件线索,对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湖南某生物制药公司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可能涉嫌犯罪一案,依法建议省食药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做好跟踪监督。内蒙古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一起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的温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