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2 日晚,刚刚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和高送转公告的八一钢铁,就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3月13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问询函,要求八一钢铁就本次拟实施高送转方案其合理性、可行性,送转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等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3 月 12 日晚间,八一钢铁发布公告称,经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八钢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以公司2017 年末股本总额 766,448,935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同时,据披露,报告期初八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 1.1052 亿元,期末已全部归还。
根据公告,八一钢铁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5 亿元、-25.09 亿元、0.37 亿元和11.68 亿元, 八一钢铁近年业绩水平存在较大波动。 2015 年,因连续两年亏损、年末净资产为负,八一钢铁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6 年,受益于出售亏损子公司南疆钢铁和债务重组收益,八一钢铁扭亏为盈并实现微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仍亏损 3.16 亿元。2017 年,八一钢铁以约 25.1 亿元商业汇票与八钢公司下属炼铁、能源、物流等资产进行置换,目前该重大资产置换已实施完毕。
上交所要求八一钢铁补充说明2017 年业绩大幅改善的具体原因,全面评估导致业绩下滑的各项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得到根本改观,公司高速盈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审慎评估并说明本次拟实施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可行性,送转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
另外,2017 年年报披露,期初八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 1.1052 亿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交所要求八一钢铁进一步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发生原因、具体内容、八钢公司还款情况,以及是否就上述事项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问询函》八一钢铁称,目前,公司正在组织人员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3 月 13 日起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 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责任编辑: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