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近万元翡翠快递途中被窃 快递公司只肯赔一千
快递已逐渐成为人们日常需求之一,关于快递丢件破损的纠纷也开始成为常见的合同纠纷。大多数人在填写快递单时并不会注意到“是否保价”的选项,但这也成了很多快递纠纷的关键点。假如快递丢件未保价,是应当按照快递方所说的3-5倍运费赔偿,还是消费者所说的全额赔偿呢?
昨日,记者从鼓楼法院获悉一起快递纠纷,价值万元的翡翠在快递途中被窃,可因为主人未保价,快递公司只肯赔一千元,且是最高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对簿公堂。
快递翡翠 未填保价
小林在昆明旅游时购买了三块翡翠原石,价值共计9900元,回到家中后,因一些原因小林想要换货,于是他让女朋友去大智物流公司办理邮寄业务。
在印有“大大”商标的快递单上填写了一系列信息,但在申报保价和约定赔偿处均为空白,共支付快递费60元。
小林的女朋友一定没有注意到贵重物品需要保价,《快递服务协议》 规定:未保价按运单选填的快递费倍数赔偿、未选填的视为按快递费的五倍赔偿,保价快件在申报内件价值范围内赔偿。
翡翠丢失 索赔太难
谁知,收件人夏老板收快递时,发现包裹破损货物丢失,并拒收退回。
事发后,小林同大智物流沟通后得知系途中遇窃,他向公安部门报案未果后又与大大货运公司进行沟通,大大货运公司答复小林最高赔付1000元。小林遂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投诉,回复结果与大大货运公司答复一致。
价值近万元的翡翠丢失,只赔偿损失一千元,还是最高赔付。小林无法接受这一事实。
于是,小林诉至鼓楼区法院,要求大智物流和大大货运对自己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没有保价 对簿公堂
庭审中,大大货运公司强调,他们不该成为本案的被告,因为收件人是大智物流,小林是和大智建立了快递物流合同关系,大智物流和大大货运公司是特许加盟关系。而且小林没有提供发票,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物品价值,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合同快递面单上显示贵重物品要保价,而小林没有采取保价,并且已经在上面签字确认,所以只能按照普通货物进行赔偿。
大智物流则认为,小林女友上门寄快递时只是说是一块石头,并没有说是贵重物品,也没有要求保价,所以公司员工就只是在包装的时候多加固了一下外包装。收件时,员工也询问过小林女友“是否要保价”,可对方称不需要。如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遇窃,小林要求赔偿,公司只能按照快递的5倍价进行赔偿即300元。
法院判决
快递公司照价全额赔偿损失
小林托运的翡翠,在未保价的前提下,应当按运费的五倍赔偿还是全额赔偿?法院认为,通过小林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丢失的翡翠原石价值9900元。
本案中,小林托运的翡翠在运输过程中灭失,大大货运公司、大智物流公司对此没有不可抗力等免责因素,且至今对小林货物灭失原因不清楚。虽然两家向小林提供填写的快递单上具有保价内容所标注的“重要提示”,但快递单保价一栏选择项目为空白,无法认定小林是否选择保价,且两家公司均无证据证明其已提醒小林保价,故该保价条款对小林没有约束力。假使确系小林拒绝保价,两公司可以在快递单中明确,或拒绝为其托运货物。
综上,法院最终认定小林同两被告之间的邮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判决大大货运公司、大智物流公司连带赔偿小林9900元、运费60元及利息损失,驳回原告小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2016年12月,江苏省高院对审理惩罚性赔偿纠纷和新型消费纠纷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提出在订立快递服务合同时,如果寄件人自主选择保价的,可以认定保价条款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快递物品丢失、损毁时,则按照保价条款约定处理。但如果寄件人没有选择保价,当快递公司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时,“没保价”并不能成为不赔偿的理由。快递公司的此类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而规避自身的赔偿义务,应当向消费者予以说明,否则此类条款无效。
法官提醒
寄件人在寄送快递时应认真填写快递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等,并妥善保管有关单据,特别是寄送贵重物品或易损物品时,应提前声明并保留证据。对快递贵重物品约定保价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申报保价时,千万不要为了节省保价费用而降低需快递的物品价值,否则是得不偿失哦。
(责任编辑: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