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安泰集团(600408)尚未对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作出回复。
此前1月25日,安泰集团披露了2016年年报,但这份在上市煤炭企业中最早被披露的年报,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随之而来的是来自上交所的事后审核问询函。这份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达16个之多,其中包括在2016年行业明显回暖的背景下仍报亏5.8亿元,以及关联方经营性占款等问题。
实际上,安泰集团的2014年财报、2015年财报均被出具了“非标”审计报告。屡次被“非标”审计报告强调的事项,是大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占款的问题。2015年,安泰集团通过重大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了关联方非经营性占款问题,但对于关联方的经营性占款问题,关联方一再提出延长还款期限。时至今日,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新泰钢铁)诉讼缠身,甚至于不少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法院却发现新泰钢铁“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年报遭问询
1月25日,安泰集团披露了2016年年报。作为37家上市煤炭企业中首个正式披露年报的公司,安泰集团给出的却是一份亏损财报。这份财报显示,去年安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85亿元,同比增加42.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亿元,与上一年度3790万元的净利润相比,由盈转亏。
这样的业绩显然难以令投资者满意。安泰集团是山西省三大焦化龙头企业之一,旗下主要产品为焦炭和H型钢。实际上,去年国内焦炭、钢铁产品普遍出现了上涨,大部分上市煤企、上市钢企都预告了去年业绩将出现好转。
根据财报,去年全年,安泰集团共销售焦炭153.82万吨、型钢70.32万吨。以此测算,2016年安泰集团焦炭产品营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6.68%,型钢产品营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6.45%。其中,焦炭产品去年毛利率为7.03%,型钢产品去年毛利率为2.85%,分别较上一年增加3.12%和减少3.64%。
在型钢产品价格出现上涨的情况下,为什么毛利率还会出现下降?在安泰集团披露2016年年报后不久,上交所发出了事后审核问询函。该函件涉及的问题多达16个,其中,型钢去年产品毛利率的下降被单独提出,上交所要求安泰集团结合销售经营模式、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等分析型钢毛利率同比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有意思的是,作为山西省三大焦化龙头企业之一的安泰集团,去年业绩由盈转亏。而同在山西的另一大焦化企业——山西焦化(600740,股吧)日前则预计,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4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
此外,通过横向对比可见,在2016年半年报中,山西焦化的焦炭产品毛利率为11.38%,较上年同期增加2.86%;而安泰集团在2016年半年报中披露的焦炭产品毛利率为1.56%,较上年同期反而减少9.34%。
同在一个省份的两家焦化企业,产品毛利率差距大且变化方向不一致,令监管层和投资者不解。前述上交所问询函中,安泰集团被要求补充说明公司焦炭及型钢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构成、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其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以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模式的竞争力。
2月27日,安泰集团公告称,由于问询函中一些问题的回复涉及对部分数据的进一步核实,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屡遭“非标”审计报告
安泰集团在2016年年报中解释亏损的原因称,公司主要产品焦炭与H型钢的销售价格虽然有所上涨,但受制于所用原材料主焦煤、钢坯都需要外购,采购价格的大幅上涨致使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并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善;另外,公司带息负债较高,需承担大额的财务费用。
资料显示,安泰集团2016年前五名供应商中,排名第一的是新泰钢铁。安泰集团去年从新泰钢铁采购的钢坯、高煤气合计金额为14.5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2.14%。与此对应的是,安泰集团2016年前五名销售客户中,排名前两名的分别是新泰钢铁和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下称:安泰冶炼)。安泰集团向两家公司销售焦炭和电力等,去年销售额合计为10.25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0.29%。
实际上,新泰钢铁和安泰冶炼均为安泰集团的关联方,甚至于安泰冶炼曾是安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在2015年,安泰集团与关联方新泰钢铁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安泰集团将安泰冶炼51%的股权置出,同时置入新泰钢铁持有的安泰型钢100%股权,安泰集团也由此用烧结矿和生铁业务换取了型钢业务。目前,安泰冶炼是新泰钢铁旗下子公司。
对于安泰集团的2016年财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泰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9.21亿元,其中关联方经营性欠款19.1亿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88亿元,其中关联方经营性欠款3.85亿元。即关联方欠款金额合计22.95亿元,且关联方欠款中逾期欠款金额高达17.34亿元。
前述“非标”审计报告还强调,这些事项导致安泰集团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16年12月底,安泰集团逾期银行借款6.1亿元、逾期应付利息1.31亿元、逾期未缴税费1.57亿元、逾期未缴社保1.39亿元。
实际上,这并不是安泰集团第一次收到非标准审计报告。早在安泰集团披露2014年财报时,会计师事务所就出具了“非标”审计报告强调关联方欠款的问题。
同样,安泰集团的2015年财报也被出具过“非标”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底,安泰集团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9.08亿元,其中大股东控制的关联方经营性欠款16.6亿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06亿元,其中大股东控制的关联方经营性欠款3.85亿元。即关联方欠款金额合计20.45亿元。
关联方拖延还款
实际上,安泰集团于2015年实施的重大资产置换,主要目的就在于解决关联方对安泰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于剩余尚未偿还的经营性欠款,新泰钢铁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安民曾在2015年资产置换的过程中出具承诺,在资产置换完成后的8个月内偿还。
但是,这项还款承诺至今未兑现,新泰钢铁对安泰集团的经营性占款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彻底解决。2016年6月,安泰集团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联方还款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还款期限被延长了8个月。
2017年3月,8个月还款期限届满,安泰集团再度提出延长关联方还款承诺履行期限10个月,即新泰钢铁对安泰集团逾期的应付账款最晚将在2017年12月底之前偿还完毕。
但是,相关资料显示,新泰钢铁的偿债能力堪忧。根据裁判文书网的资料,截至3月2日,涉及新泰钢铁的诉讼文件多达60个(部分案件文件重复或涉案双方已经和解),其中新泰钢铁被诉拖欠货物、拖欠货款、拖欠工程款等,索赔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另外,最新诉讼文件显示,涉及新泰钢铁的不少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但多个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经查,被执行人(指:新泰钢铁)暂无执行能力,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责任编辑:张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