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表示,IPO被否企业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此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业内的热烈讨论。对此,笔者认为,证监会对IPO被否企业重组项目加强监管的最终目的就是严把IPO“质量关”,防止不符合上市标准的问题企业通过其他途径蒙混上市,证监会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已落实到资本市场的方方面面。
证监会23日在“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中表示,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证监会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消息一出即在业内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由于IPO被否后3年内不得借壳重组,因而企业首次申报IPO会更加谨慎,甚至在发审会通过概率不大的情况下,会主动撤回申请,因为IPO一旦未通过对后续资本运作将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打消了企业和券商的幻想,以为IPO被否之后还可以寻求借壳或被并购等其他出路,未来会更加注重申报质量。
笔者认为,这两方面影响究根结底都是为了提高IPO质量,是证监会严把IPO“质量关”内容的延伸。
从去年开始,IPO审核趋严就已经有所体现。2017年,发审委共审核了479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380家过会,过会率79.33%;86家未通过审核,占审核总量的17.95%,其余13家为暂缓表决、取消审核等情形。与2016年相比,这一落差更为明显。数据显示,2016年证监会共审核了271家企业IPO申请,过会率为91.14%,2014年和2015年的过会率也分别达到了89.34%和92.28%。
特别是2017年10月13日,第十七届发审委正式履职。在就职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要坚决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严格专业履职、依法审核,防止问题企业带病申报、蒙混过关。
根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信息,新一任发审委开审之后,出现过“6过1”“4过1”以及3家上会全否的审核结果。而进入2018年,趋严之势持续。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发审委已经审核了54家(包括二次上会但不包括取消审核)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23家获得通过,28家被否,3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仅为42.6%。
从IPO审核内容来看,新一届发审委对拟上市企业从“外”到“内”全面审视,尤其注重对“内”的考察。焦点主要集中在企业持续盈利能力、财务规范性、内控有效性、商业模式合规性、以及募投项目合理性,即使企业利润很高,但是持续盈利能力不行,运作不规范,存在关联交易,依然无法通过。试图通过“包装”上市已经行不通了。
笔者认为,严把上市公司的准入是IPO常态化能持续的基本保证,证监会不仅要严把IPO准入关,未来还会不断的延续到与IPO相关的方方面面,全面堵住“带病”企业上市,防止不良企业鱼目混珠,从而保护投资者,优化市场环境。这也是市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共同目标。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