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600209,SH)的一则诉讼公告,牵出了5年前大股东减持的陈年往事。
2018年1月17日晚间,罗顿发展公告称,建能地产和罗顿电子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提出起诉,指出自2012年5月2日始,罗顿发展原第一大股东黄金海岸集团、李维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虚构减持黄金海岸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此同时,李维控制旗下的罗衡机电增持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并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罗顿发展在公告中称,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不能判断对公司的影响。不过,正值重组档口,不少投资者关心的是:这一纠纷会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为控股上市公司虚构减持?
资料显示,罗顿发展于1999年3月设立时,黄金海岸集团出资7008万元,持股44.59%,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而建能地产和罗顿电子为黄金海岸集团的股东,分别持股40%和20%。
根据罗顿发展披露的公告,建能地产和罗顿电子指出:自2012年5月2日始,黄金海岸集团、李维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虚构召开股东会、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表决情形下,形成股东会决议,决定减持黄金海岸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股份。直至2013年7月,黄金海岸集团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同时,建能地产和罗顿电子还称,李维利用其系黄金海岸集团、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罗衡机电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一方面通过减持黄金海岸集团在上市公司的股权;另一方面,控制罗衡机电增持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截至2012年12月5日,罗衡机电增持上市公司8780万股,占总股本的2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进而达到实际控股上市公司,损害了建能地产和罗顿电子的合法权益。
因此,建能地产和罗顿电子提出起诉并请求依法判决确认黄金海岸集团虚构减持上市公司罗顿发展的决议无效,同时归还相关股份。
截至公告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诉讼对重组影响几何?
罗顿发展主要从事酒店经营及管理业务和装饰工程业务,近年来经营业绩每况愈下,并多次被冠以“ST”和“*ST”。
数据显示,2014~2016年,罗顿发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730万元、-2460万元和-6188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罗顿发展的营业收入为75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2307万元。
主业不振的罗顿发展寄望于通过外延式并购的方式,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二度开启对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的收购。不过,罗顿发展的外延并购之路可谓一波三折,在前次收购深圳易库易供应链铩羽而归之后,此次重组草案再次出炉,上市公司又摊上了诉讼案件。
经济学家宋清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诉讼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大股东股权存在不确定性,进而或会影响上市公司的重组事项。
1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发函采访罗顿发展董秘林丽娟,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