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前,5位神秘散户潜入*ST山水,公司股价暴走。经历种种股权比纠纷,如今,他们已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是,这5位一致行动人通过隐瞒身份,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短线交易来抬高股价的做法,踩在规则底线,触犯了法律。
3月1日晚间,*ST山水披露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钟安升等5人存在三处违法事实,并作出罚款,5人共计处罚297万元。
对此,*ST山水董秘戴荣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公司3月1日刚收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是对去年一系列事件的处理结果。至于会对公司未来有什么影响,不便作出评价。”
*ST山水大股东违法
2016年初,*ST山水增发计划失败,公司一度因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事项而停牌。2016年1月19日,公司复牌后股价连遭重挫,一路从20.35元/股跌至2016年1月28日的收盘价10.61元/股。
戏剧性的是,10天后,*ST山水又开启了暴涨模式。短短9个交易日,贡献了5个涨停,股价从10.61元/股涨至2月17日收盘的22.22元/股,上涨一倍多。
在上交所连连发问下,*ST山水的暴涨之谜开始显露真面目。原来,钟安升在这期间斥资近2亿元,大笔买入1103万股,一跃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但是,钟安升矢口否认存在一致行动人。
这一说法很快被监管层识破了。上交所再次发文指出,钟安升与*ST山水股东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候武宏和钟梓涛的开户交易情况具有关联,疑似一致行动人。
2016年3月份,《证券日报》曾刊文《山水文化控股权之争的背后:鸿鹄系与公海赌王家族或存隐秘联系》指出,从种种迹象表明,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在重重压力下,钟安升终于承认,与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候武宏是一致行动人,并正式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不过,对于钟梓涛,钟安升等5人却表示,“已与钟梓涛取得联系,但目前无法有效沟通,未收到其提供的相关资料”。
实际上,对于钟安升等人等违法事实,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再度证实。山西证监局认定,认定钟安升等5人存在三处违法事实:一、钟安升等5人2016年2月1日至2月17日交易“山水文化”股票时构成一致行动人;二、钟安升等5人交易“山水文化”股票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钟安升等5人短线交易“山水文化”股票。
5位一致行动人
共被罚297万元
基于上述行为,山西证监局也做出了处罚裁决。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短线交易行为,对5人分别作出如下罚款;对钟安升罚款 60 万元和 10 万元,合计 70 万元;对郑俊杰罚款40万元和3万元,合计43万元;对连妙琳罚款60万元和7万元,合计67万元;对连妙纯罚款50万元和8万元,合计 58 万元;对侯武宏罚款50万元和9万元,合计59万元。
山西证监局表示:“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注有当事人名 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也就是说,隐瞒身份突击举牌的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罚款297万元。对于这一数字,也存在争议。一位*ST山水的投资者向《证券日报》抱怨,处罚额度太少,并没有起到警示作用,“罚的不够狠!与其获利金额对比,这种犯罪成本实在太低”。
实际上,资本市场的违法处罚额度是依据《证券法》来衡量的,当时制定法律规定的时候,20万元就算是一笔巨款了,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将60万元定为最高额度处罚金额,也是有根据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现在看来,这一金额的确不高,但是这些年间,《证券法》一直在修订完善。“如果投资者觉得自己受伤,也可以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