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间,新大洲A(000571,SZ)公告称,因被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企业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占用资金共计4.77亿元,预计在一个月内不能解决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将于4月16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4月15日,深交所火速发布关注函,询问新大洲A“是否存在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上的情形”。
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77亿
恒阳牛业是新大洲A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控制下的企业。
新大洲A称,因2018年与恒阳牛业的关联交易,公司被恒阳牛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4.77亿元,形成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如下:
新大洲A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度共向恒阳牛业销售牛肉(含税)4.43亿元,共收到销售回款3.23亿元,形成销售占款1.20亿元,而年末该子公司对恒阳牛业的应收账款余额,大于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1426.36万元,该款项不具有商业实质,为非经营性占用款。
另一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共预付恒阳牛业牛肉采购款7.41亿元,共采购牛肉入库(含税)1.17亿元,扣除预付后又退还及其他调整后,期末非经营性占用余额为4.63亿元,应不具有商业实质,形成非经营性占用。
新大洲A董秘任春雨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原本是资金的经营性占用,但对方在合同期内没有履约,没有及时交货,或者收到货没有及时付款,这个占用的性质就发生变化,就不再是经营性了,归入到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管理当中。这种占用我们认定为非经营性占用。”
对于上述形成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深交所15日发出关注函,要求新大洲A说明上述两个子公司与恒阳牛业2018年度销售和采购的交易往来明细,部分金额对应的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依据,公司相关采购及预付、销售及回款履行的内部程序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情况。
内部控制不到位
对于资金占用一事,新大洲A公告称,公司存在内控执行不到位,导致因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和大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发生。
任春雨称:“我们认为的内控不到位,是因为没有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去执行,才(让资金占用)累积到这么大金额,在这方面公司需要去检讨和改善。”
事实上,新大洲A内控问题早有端倪。2017年,因恒阳牛业的股权协议争议,新大洲A及新大洲A两家子公司对包括陈阳友在内的恒阳牛业股东一承诺的履行进行担保。海南证监局调查发现,上述《担保函》上分别盖有新大洲A及两家子公司的公章,且新大洲A出具的《担保函》上附有董事长王磊与总裁许树茂的签名。
上述关联担保行为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新大洲A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且未及时披露,也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新大洲A也因此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内控问题频出也引发了深交所关注。在15日发出的关注函中,深交所问新大洲A“是否存在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上的情形”,并要求新大洲A说明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涉及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内控制度的,说明公司已采取的责任追究措施,以及后续的计划。
目前,新大洲A需要对公司内控不到位的问题付出代价。
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深交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经新大洲A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5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2019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大洲A”变为“ST大洲”。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