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再增5只债券未按期兑付,浙江民企巨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债券违约事件进一步升级。新光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新光圆成(002147)亦因此在11月27日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在控股股东深陷债务危机的背景下,新光集团对新光圆成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件如何解决,无疑成为摆在公司面前的一大难题。而在11月27日晚间,新光圆成再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新增股权轮候冻结。
据了解,新光圆成在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根据公告可知,公司控股股东再添多只违约债券。诸如,债券“11新光债”发行规模为16亿元,于2018年11月23日到期兑付,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未能按期足额偿付。针对债券兑付后续安排,新光集团表示,将配合主承销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与商讨后续救济措施。
但该事项迅速引发监管层关注。在11月27日深交所向新光圆成下发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新光集团的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到期日期、到期应兑付未兑付的本金、利息金额等。
控股股东债券违约持续升级,该事件是否会对其此前承诺的解决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产生不利影响引起市场关注。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梳理新光圆成历史公告发现,新光圆成存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公章,对外违规担保的事项。主债务人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其子公司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同时,新光圆成还存在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占用的情况。
根据11月16日新光圆成发布的公告,经统计,截至10月31日,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累计达到20.5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4%。对于违规担保以及资金占用的情况,11月16日新光圆成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10月30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于11月30日前解决上述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借款等违规事项;又于11月13日出具了补充《承诺函》,承诺将于11月30日前,尽快无条件消除因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形成的债务等。
但如今控股股东又曝新增债券违约情况。在11月27日深交所向新光圆成下发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新光圆成说明,新光集团针对上述债务违约情形的解决措施,上述债务违约事项是否对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新光圆成进行采访。不过,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责任编辑:赵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