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财经撰稿人专栏作家皮海洲
“管理层在积极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危机的同时,有必要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比例作出严格规定,并且要把质押比例的高低与上市公司及大股东的诚信度及风险等级严格挂钩。”
最近,高层相继为股市维稳呐喊。本轮维稳的措施更注重排除股市中潜在的危机,消除股市中的隐患。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指向就是化解民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危机。
股权质押危机确实是当下股市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问题。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两市共有3485只个股涉及股票质押,占A股全体3554只个股的98.06%,换言之,两市仅69只个股完全没有涉及股票质押。而在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中,有853只个股大股东质押超70%持股,484只个股大股东质押90%以上持股,140只个股大股东质押100%持股。
对于化解民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危机,可以说是群策群力。不仅有以深圳市政府为代表的地方国资主动参与进来,为本地优质公司排忧解难,解决股权质押危机;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也表示,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同时,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发声,鼓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基金、合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券商资管产品,分别或联合组织新的基金,帮助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此外,证券业协会也表示,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将成立,资金规模将达1000亿元,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
那么,多部门化解民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危机的行动是否可以有效化解这场股权质押危机呢?回答这个问题显然并不轻松。一是目前投入化解危机的资金量有限。二是从相关部门的救援来看,其对救援公司与大股东的资质是有严格要求的。如深圳国资的救援对象必须是在深圳注册的优质A股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并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记录。也就是说,对于那些行业发展前景不好、业绩平庸的公司,相关部门是很难伸出救援之手的。
相关部门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难理解。如此一来,那些得不到救援的公司如何从股权质押的危机中走出来,就成了市场的一大悬念。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更需要做的是自救,尤其是大股东要有一种责任感。在这个问题上,证监会给这类公司提供了一条生路,即鼓励并购重组。为此,证监会不仅开通了“小额快速”审核通道,而且允许将部分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此外还鼓励优质中概股回归参与并购重组,并将IPO被否企业重组上市的间隔期从3年缩短到6个月,同时还鼓励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参与企业并购重组。
正所谓“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股权质押危机之所以出现,显然是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因此,管理层在积极地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危机的同时,有必要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问题作出严格的规定。比如,对股权质押的比例要作出严格的规定,并且要把质押比例的高低与上市公司及大股东的诚信度及风险等级严格挂钩。而这种风险等级的考核不仅与公司业绩挂钩,还应该与公司股票市盈率高低挂钩,进而将股权质押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从根本上防范股权质押风险的发生。
(责任编辑: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