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5月2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董事长庞庆华表示因2015年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员工持股股权收益互换协议存在信披不实情况,因此证监会对公司展开调查。
但庞大集团公告的时机却十分蹊跷。4月28日公司就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书,但当晚只公布了一季度业绩,直到5月2日收盘以后才公布被调查消息,令当日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十分气愤,有股民认为推迟公告是给内幕知情人资金出逃的时间。
中国经济网梳理发现,从2012年庞大集团在张家口、唐山等违法占地被国土部通报批评,到2013年在内蒙古等地以租代售国二排放标准车辆,再到2014年在北京违规售卖带牌新能源车,自庞大集团上市以来,围绕在其身边的各种争议从未停止。
庞大集团归属于雄安概念板块,由于雄安概念近期集体走弱以及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使得庞大集团股价雪上加霜。截止5月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2.94元,在15个交易日内即跌去近36%。
庞大集团信披迟到是否因公司重视程度不够?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庞大集团董秘办,但截至发稿时电话无人接听。
2017年5月2日披露:收盘后公告“被立案调查”
5月2日,庞大集团突发公告称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法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但如被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称收到立案调查书是在4月28日,但在4月28日晚间公司还发布了“实现净利1.17亿元,同比增长206.47%”的2017年一季报,而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司却拖到5月2日收盘以后才发出,公司的股票在5月2日当天还小涨了1.63%。
这让当日“踩雷”杀入的投资者异常气愤、反应激烈。在庞大集团的股吧里,不少投资者很不满,认为4月28日收到的调查,5月2日才公告出来,给了内幕知情人资金出逃的时间。
据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报道,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虽然在4月28日公司就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但是之后就是五一假期,所以这一公告才会在5月2日发出。”
但对于 “公司为何要拖到收盘后才发出这一公告,而一季报却在4月28日晚间公布”的追问,该工作人员表示“发布公告的具体操作人员暂时不在,对此事件具体流程并不清楚。”
该公告显示,庞大集团此次被立案调查是因违返证券法,并未透露违规事件的具体细节。不过市场上有说法称“立案调查可能源于2015年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员工持股股权收益互换协议,公司有可能在该事件上存在信披不实的嫌疑”。
2014年10月北京:庞大集团经销商违规售带牌新能源车
自2010年底北京实行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以来,市场上有企业开始叫卖“带牌照的新能源车”,多花1.5万元,就能使用号牌15年。据《新京报》报道,售卖“带牌新能源车”的经销商为庞大集团下属公司,其中一家店面的工作人员自称上半年已卖出200辆“带牌新能源车”。
据工作人员介绍,融资租赁的车都是二手车,租车公司与客户签1-2年的合同,租车期间先预付全部车款的50%,剩余车款以后按月支付。“其实有点像贷款买房”,如果签订合同期限内客户还未摇到号,公司可根据客户的意愿折旧再收回或者车主自行解决。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实施细则》等法规,新能源车也属于调控范围,车辆号牌不允许买卖和租赁,这种采取4S店出车、租车公司出牌照、消费者出钱购买的方式,属于变相的“以租代售”,涉嫌违规,“相关合同文本,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同时,交通委对汽车经销商“背车”、“以租代售”、“租车牌”等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如2011年12月16日下发的《关于汽车经销商开展诚信服务经营活动的通告》中第四条:一经发现汽车经销商利用指标“背车”、“以租代售”、“租车牌”等行为,将对其采取暂停指标通知书的使用,情节严重的收回其已取得的指标通知书,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3年1月多地:庞大集团国二车销售涉嫌欺诈
早在2013年1月,作为国内汽车销售龙头企业的庞大集团,就曝光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国家明令禁售的车辆充当正规车变相销售,甚至所销售部分车辆被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使得大批购车人蒙受巨大损失。
近几年全国有多个省份不断发生类似的一幕,其中以内蒙古、山西、河北、辽宁、河南、湖北六省份最为集中。一些维权车主提供的统计名单显示,目前已知的纠纷车辆超过1500台,涉案金额数亿元。一位维权车主称,曾看到庞大集团的一份内部资料,载明到2011年该公司涉及纠纷的车辆为6000余辆,纠纷人数为1400余人。
从车主反映和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庞大乐业主要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来销售国二车。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委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直言,这显然是庞大集团为规避“2008年7月1日后禁止销售国二车辆”的规定,让庞大乐业先购买车辆,再欺骗用户租车,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规避直接销售国二车带来的处罚风险。
庞大集团董秘车少华曾对《经济参考报》表示,客户反映的合同签订过程匆忙和签署空白格式合同的问题可能存在,主要原因是公司这项业务繁忙,经常是客户求着销售方,所以一些销售人员工作没做到位。车少华强调说,在他看来,融资租赁不是“洪水猛兽”,它和银行贷款并无本质的区别,因此在融资租赁业务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其身份一般不特意加以说明。
2012年11月唐山:违法占地被罚 土地价值50亿
在国土资源部2012年11月26日公开通报的5起“土地违法”案例处理结果中,“河北省唐山市庞大汽贸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也在其中。
2011年5月,唐山市庞大汽贸集团有限公司在古冶区西外环路东侧、205国道北侧违法占用耕地220.9亩,兴建唐山市古冶汽车文化广场。对此,庞庆华曾对外解释称,该公司此番不是占用耕地。而国土资源部的说法则是,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分局责令其退还耕地、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147.26万元。
据《东方早报》报道,由于此前坚持拿地建店的方式扩张,庞大集团一直维持着体量不小的土地储备。公司董事长庞庆华介绍,2011年上市之前,庞大的自购土地占80%,“其他公司租地多,我们买地多。”他解释之所以自购地多,主要是租地建店涉及落户难以及核销利润的问题。
有说法称,庞大集团的土地储备面积达两万亩,价值50亿元。多拿地的一个后遗症是,产生了一批“瑕疵物业”。按庞大集团在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庞大集团及子公司共拥有154宗国有土地出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为370万平方米。其中有20宗、面积总计28.6万平方米的土地实际用途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用途不符。
2012年7月张家口:庞大集团宣化汽车城土地违规
庞大集团在上市后一直采取网点快速扩张的策略,而快速扩张的背后是企业的融资难与负债率高企,在这样的背景下,在网点扩张过程中如何能够降低成本,成为了企业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汽车销售网点的前期投入中土地成本高、占用资金量大,由此,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就成了一些汽车销售企业难以抵挡的诱惑。
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在距庞大二期不足一公里处庞大汽贸张家口分公司,直接绕开了土地招拍挂程序,这也被媒体认为是庞大集团大量存在的瑕疵物业问题的一个缩影。
根据宣化县相关征地规划,沙岭子商贸物流城(庞大二期)征用土地为集体土地。宣化县沙岭子镇人民政府向古向月下发的征地拆迁裁定申请书中称,2010年7月20日,对处于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据调查,土地是村委会直接找农民谈的,征地是以庞大二期工程的名义。但征地的手续和公告,村民代表都没见过。
在宣化县申报2012年省级重点项目时,庞大西北总部基地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40.25亿元,增值税1.82亿,税金及附加0.18亿,年利润总额为2.07亿,缴纳所得税额为0.52亿。
(责任编辑:马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