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本是珠海中富中期票据到期的日子,而进入3月份后,珠海中富却连发数份公告,称公司全力筹措资金,但资金却至3月24日还未到账,到期兑付本息由此存在不确定性。
这引发了市场的和监管部门的关注。3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公司下发了关注函,要求从三方面解释公司中期票据兑付等事项。但是,公司在随后的回复中提及,5.9亿元到期票据无法按期兑付。“公司将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如果有进展会发布公告。”珠海中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票据兑付28日到期
2011年6月10日,珠海中富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1.8亿元的中期票据。2012年3月28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亿元,期限为五年。
然而,这5.9亿元的中期票据兑付却最终成了“问题”。公司在今年3月份连发几则公告,提及资金未到账,兑付存在不确定性。为筹措资金,珠海中富也想了许多办法。3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以自有土地、厂房等资产抵押获得6.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的资产抵押手续。
不过,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深圳证券交易所在3月13日下发了关注函,要求珠海中富从三个方面解释公司的情况,包括“公司为兑付‘12珠中富MTN1’项下的本息已经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担保、增信措施;公司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担保、增信措施的充分性、目前筹措相关资金的进度,并结合该债券到期时间、本息金额及其他要素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如是,请明确提示风险;结合公司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银团贷款、中期票据、关联方贷款及其他贷款的还本付息金额、展期情况和偿还期限)、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详细说明目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中期票据无法按期兑付
收到关注函后,在昨日晚间,珠海中富发布公告进行了回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中期票据到期兑付本息事项出具了《担保函》,并对《担保函》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同时,公司拟将银团项下全部抵押财产作为中期票据抵押物并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最终需取得银团同意),以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设立抵质押担保。
对于担保增信措施情况,珠海中富的解释是,已计划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资本市场融资、处置资产以及降低库存和加快货款回笼,改善经营现金流等手段偿还中期票据本息。公司已抵押给银团的抵押物包含了公司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控股子(孙)公司的股权,抵押物的价值足够覆盖银团贷款及中期票据的本息金额。
不过,在这份回复函中,珠海中富也坦言,公司的中期票据于今年3月28日到期,由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筹集到全部兑付资金,公司已确定无法按期兑付中期票据本息。为解决此事,珠海中富称,已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6.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将尽快完成抵押手续,尽早获得借款,并积极披露信息、配合主承销商召开持有人会议、参与商议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措施等。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逾期违约责任要看发行票据时的文件约定。
此外,珠海中富还力证,公司虽然票据无法按期兑付,但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债务本金合计约14.4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本金合计7.37亿元,其中银团贷款为5.93亿元其他银行1.44亿元; 中票本金5.9亿元及利息约3900万元; 其他借款共11389万元。公司的流动比率为34%,速动比率为24%,流动性稍弱。”
为解决债务,珠海中富提出了多项经营计划,此外,还提及了不动产变现的事项。“公司具有合理的流动性,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和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珠海中富称。
(责任编辑: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