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9年要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
10%的目标已不再陌生。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这是近年来中央政府首次提出电价的具体调整目标。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为此算了一笔账:一般工商业下降10%,通过降费降价,2018全国大概降800亿元。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也切实为企业减税降费加大新力度。
一般工商业用电,指的是除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外的普通工业用电及商业用电。从横向比较,国外的工业电价低于居民电价,“用得多、价格低”;而我国相反,一般工商业电价最高、工商业电价次之,居民电价最低,属于“用得少、价格低”。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按照每度电摊销0.1元的基本电价测算,同等电价等级同一时段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比大工业高10%以上。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副局长唐俊撰文指出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仍在探索推进过程中,属于管制机制和市场机制并存情况。政府管制机制下由发电成本(体现为上网电价)、输配电成本(体现为输配电价)、基金附加和税金构成,市场机制下发电成本包括发电厂提供电能成本和辅助服务成本,两项成本都由电力市场形成价格。而调整用户用电成本主要在三方面,一是政府电价(或财税)政策的调整,二是电力市场建设的推进,三是交叉补贴的逐步解决。
过去几年,大工业企业通过参加电力市场交易和输配电价改革获得了改革红利,但一般工商业电价偏高,基于体量小难以参加市场交易,聚焦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可以使它们获得改革红利。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刘满平表示电价是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户最为敏感的生产要素,尤其对于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产业而言,电费是其产品生产成本的重要构成。因此,相对于其它成本,“降电价”对于降低企业成本而言往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是目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能拥有的、最重要的降成本手段之一。
刘小平表示在降低电价中有四大措施可以采取,一是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二是放宽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的政策条件,完善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方式;三是继续降低销售电价中包含的基金和附加平均征收标准或者取消不合理的附加,减少政府对商品与服务的捆绑;四是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电价是制造业中重要的生产要素成本,在建设制造强国中,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减轻用电负担大势所趋。降低一般工商业过高的电价,提高我国产品价格竞争力也成了电力改革的话题之一。近几年电力的改革也在稳步推进: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再如,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下调用电价格”;又如,2018年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大力推动电价下降。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曹志安曾向媒体表示,电价的下调对实体经济是利好。
(责任编辑:刘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