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评价表外非标等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对影子银行、非标、表外等业务理论需要深化研究,不能简单地把表外、非标、影子银行通通视为风险本身,当作“坏孩子”。
刘尚希强调,对影子银行应当正确评价,而不是简单地“一棍子打死”后进行取缔。尽管影子银行在夹缝中生存,但它毕竟是一种市场的方式,为很多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种途径。在严厉整顿影子银行时,社会融资规模下降,可见这实际上是一个融资通道,不能轻易斩断,否则会对整个经济尤其是对依赖影子银行的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可能会对宏观经济带来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总经理谢卫指出,当前非银收缩过快对实体经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比较大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非标资产占比不得超过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由于此前没有比例限制,以基金资管为例,2017年末基金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约13万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非标资产,短期内压缩至35%,必然会使金融机构规模被动大幅收缩。二是非标资产期限匹配的要求虽然有利于控制非银机构的金融风险,但实际操作非标资产以长期限为主,而资管产品的需求方以短期限为主,资管机构作为金融中介难以做到供给需求匹配,也只能被动压缩非标规模。
谢卫强调,多年积累形成的较大存量非标规模是客观情况,在其它融资渠道不能同步跟上的情况下,非银部门资产的急剧收缩必然造成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导致企业部门被动降杠杆过快、信用违约事件增加,对经济的整体稳健运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表示,影子银行、金融科技等非正规金融部门的出现,满足了实体经济供求两方需求,实际支持了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监管全覆盖非常必要,但也需考虑监管政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能为了控制金融风险而造成更大的金融风险。
监管从未“一棍子打死”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肖远企此前表示,整顿通道业务从来都不存在“一刀切”,而是重点“精准打击”高风险业务。过去两年,监管部门对于通道业务等交叉金融业务,主要是有针对性的“精准打击”,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进行强监管,重点整治两类通道业务:一是针对助推资金“脱实向虚”的金融业务;二是针对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通道业务进行整顿。据银保监会初步统计,两年来这类高风险资产规模共缩减约12万亿元。通道类信托业务和其他资管产品也出现净减少。
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表示,资管新规从来就没有“一棍子打死”影子银行,没有禁止非标投资,而是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理财投资的实际情况,允许公募资管产品投资非标资产,但投资非标应当期限匹配,不得多层嵌套,符合金融监管部门对非标的监管要求。
陶玲称,尽管如此,市场还是会感到“痛”,过渡期内非标回表也面临压力,下一步央行将会有三方面的解决措施:一是帮助银行补充资本,完善MPA考核,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观察和调整;二是央行正制定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认定规则,会在存量非标转标等方面妥善处理;三是发改委正在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制定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将明确理财资金如何投资这类长期限资金。
全国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强调,虽然现在形势有一些变化,但在资管新规实施过程中,仍要保持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
防范风险跨市场传导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应适当管理影子银行的增速和发展节奏,既要避免影子银行失控后的高速发展,成为实体经济杠杆水平上升的加速器;又要保持其合理增长,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有力构成部分。
为了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谢卫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进一步完善立法,确保相关规定的一致性。资管新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在立法上需加快跟进配套。对于资管新规和上位法规定不完全一致等类似问题,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梳理并做好衔接。
第二,做好配套安排,降低对实体经济冲击。建议充分考虑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承受能力,研究评估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的可行性。建议加大财政政策力度,探索设立非标资产转化为标准化资产的评级、估值和交易等官方标准等。
第三,加强监管协调,尽快实现监管一致。资管新规作为行业的重要顶层设计,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环境下,监管机构间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协调,对不同机构的同类业务、同种产品应逐渐统一监管标准,逐步减少直至消除监管套利,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
民进中央《关于解决当前金融风险突出问题的提案》提出,资管行业转型切忌“一刀切”式的休克疗法,须做到循序渐进、疏堵结合。要持续、规范有序进行统一的大资管监管,防范风险跨市场传导,通过资管体系改革实现更好的民间财富管理并服务好实体经济。
在一位金融机构资深研究人士看来,国内资管机构目前很大程度上扮演了“银行的影子”,本质上是一种融资工具。资管新规对资管行业的“改造”,是将这种“银行的影子”功能转变为“资产配置”为主的功能。其背后的核心问题是,资管机构的历史角色问题及融资格局的发展阶段。因此,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也面临一个问题,即到底延长多久,这取决于我国融资格局何时能走出目前的阶段。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2018年正式发布的资管新规,其过渡期已经由征求意见稿阶段的2019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底。
(责任编辑: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