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惠好: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加强金融协同监管。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地位和职能,并尽快统一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张文彤:
应完善国家及地方金融管理框架的顶层设计。要做到有法可依,可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指导意见”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各类金融机构管理法规从部门规章、区域管理办法上升至法律法规层级并出台细则,提升管理效力和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代表黄毅:
银行不能只为企业提供贷款,更应该为企业搭建发展的平台、提供对接有效的业内资源,成为企业的合作伙伴。此外,还应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打破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局面。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加强金融协同监管。”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民建中央财金委员会副主任刘惠好表示,为了有效落实中央整治金融乱象、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政策,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地位和职能,并尽快统一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则。“在金融市场混业经营快速发展的趋势下,面对各类金融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嵌套式产品及金融交易,如果各金融监管部门局限于自身管辖范围实施监管,且不同部门对同类业务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不一致,就将难以对资金流向实施穿透式监管。”刘惠好委员建议,应尽快对各类金融业务制订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消除规则不统一造成的监管套利空间,跨行业、跨市场动态监控各类资管计划的风险组合及资产配置状况,防范和化解混业经营的潜在金融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民建湖北省委会副主委、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文彤认为,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和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地方金融监管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越来越突出。“地方金融办‘上’缺乏中央部委的对口业务指导,‘下’没有成熟运作的基层金融办组织人员。”张文彤委员认为,中央与地方监管职责划分也不明晰,在金融管理方面的分工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等方面,尚无明确的制度安排,易导致地方金融监管出现越位和缺位。
张文彤委员建议,应完善国家及地方金融管理框架的顶层设计。要做到有法可依,可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指导意见”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各类金融机构管理法规从部门规章、区域管理办法上升至法律法规层级并出台细则,提升管理效力和可操作性。同时,建议各省从上至下建立省、市、县(区)垂直管理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方面,张文彤委员建议,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形成省、市、区(县)、街(乡)四级纵向推进,公安、工商、金融、宣传等行业管理部门横向联动,形成“打防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网格化长效机制,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在强化金融监管的形势下,作为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风险内控需要从细微处入手。”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银行行长黄毅表示,作为一家服务中小企业的银行,在经济上行周期,中小企业依赖财务杠杆实现扩大再生产,大部分中小企业仍陷于传统产业模式,缺乏人才、核心技术和产品,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也全部暴露出来。银行的创新能力也不足,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在经济下行周期,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银行又害怕企业财务报表造假形成不良贷款。
“因此,应该转变思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黄毅代表建议,银行不能只为企业提供贷款,更应该为企业搭建发展的平台、提供对接有效的业内资源,成为企业的合作伙伴。此外,还应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打破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局面,强化金融机构风险内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畅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