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深圳、广州的法院也纳入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北京应尽快成立互联网法院”“希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在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地方增设互联网法院,专业化审理互联网案件。
近年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网络侵权、网络欺诈等案件大量发生。2017年8月18日,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实现了100%在线审理案件,开庭平均用时25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8天。
“就目前互联网发展的态势来看,仅在杭州设一个互联网法院的‘点’并不太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认为,此类新型案件性质非常清楚,但是案件的数量大,没有法院能有足够的能力管辖。
对此,于志刚建议,北京、深圳等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互联网发展的中心城市,应当尽快成立互联网法院,多“点”开花管好涉网案,让基层法院不再因“网”忙得心慌。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特别关注互联网法院在广东的设立。龚稼立认为,广州、深圳都是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涉互联网案件相对较多,这两地法院都具备人力和技术上的优势。
“希望能够推动扩大互联网法院范围,使广东更好地先行先试,为全国法院提供更丰富的实践样本。”龚稼立说。
科技日报记者了解到,深圳作为互联网企业集中的城市,去年互联网产业增加值已近千亿元。深圳互联网审判技术的深度应用、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等,也让其具备建设互联网法院的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陈如桂主动“站”出来“吆喝”:“深圳互联网产业十分发达,案件比较多,建议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在深圳设立互联网法院,提高网络违法案件审判质量效率。”
成都对互联网法院也是翘首以盼。数据显示,成都互联网新经济总量指数在全国城市排名第四位,截至2017年网络零售总额6403.5亿元。2017年涉互联网电子商务案件11236件,涉互联网保险合同案件11086件。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建议,希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
(科技日报北京3月16日电)
(责任编辑: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