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单纯依靠加强监督检查效果不好,就应该对违法违规行为重罚。”3月15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之后,贺强谈及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时提出,除了在现有法律法规背景下,对违法违规主体重罚之外,还应该尽快推进修改《证券法》的罚则,加重罚款额,使违法违规主体倾家荡产,形成威慑作用。
据证监会相关调查人员介绍,2017年2月份至5月份期间,北八道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配资中介筹集资金数十亿元,利用多达300多个股票账户,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异常交易手法,连续炒作“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3只次新股,涉嫌操纵市场。
证监会拟对北八道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处以5倍顶格处罚,罚没总额56.7亿元,或成为证监会查办的罚没金额最大的股市操纵案件。
“现在是严监管,当然要重处罚。”3月15日,就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时强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于提高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形成共识,结合2017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情况,可以预计,增加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将是大概率事件。
谈及从严监管,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前主席肖钢表示,资本市场需要从严监管,现在加强从严监管市场,这是建立一个有效市场监管的必须手段和措施。
对行政处罚金额上限是否要提高,肖钢称,“我在证监会工作时对此也很苦恼,因为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金额很小,起不到威慑作用,违法违规成本比较低。在下一次修法过程中,要提高处罚金额。对于不同性质、不同违规、不同违法程度应该有所区别,让监管部门有一个度量的权限。要对欺诈发行狠狠地罚。”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证券市场的核心是信息披露,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典型的案例,需要加大惩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也建议提高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成本。他建议,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应大大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数额,完善处罚规则。同时建议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为投资者提供行使权利的途径。
除了加重行政处罚、健全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议之外,加大刑事处罚也是提高证券市场违法成本的重要手段。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就建议,修改《刑法》,加重欺诈发行犯罪刑罚力度,为注册制改革创造法律制度环境。他提交的相关议案建议拓宽欺诈发行罪的适用范围,将欺诈发行罪归入金融诈骗罪,加重欺诈发行罪的刑罚力度,提高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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