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建议:推动个税征收模式逐步转向综合计征,降低综合税率
全国政协委员、网易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丁磊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网易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丁磊公布了多份提案,其中一份提案建议推动个税征收模式由分类计征逐步转向综合计征,降低个税综合税率。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地位日益增长,是收入增长强劲的税种之一。中国当前个人所得税课税制度仍为分类税制,近年来不断出现改革的呼声。
“我关注个税领域有四五年,我有时候看网易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公司给他12000元,交掉五险一金,他还剩8000元,再扣去税收,他实际只拿到6000多元……另外,其实每个人情况都不一样,有两个小朋友的家庭交税方案应该和没有小朋友的人交税方案不同。”丁磊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丁磊认为,个人所得税分类计征的方式给纳税人分解、腾挪收入以达成避税目的提供了空间。广大工薪阶层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源泉征税方式由单位进行代扣代缴,因此需要就其几乎全部收入征税,并且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的较高的边际税率;而高收入群体则可将其收入进行分解,通过改变所得项目类别等方式进行避税,造成了低收入者反而多纳税的畸形局面,不利于达到调节收入差距的征税目的。
丁磊还认为,在现有分类课税的模式下,仅以个人收入为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负担人数、大额医疗费用等支出方面的决定性因素,难以根据纳税人全面、实际的综合纳税能力进行征税。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人除了赡养父母之外,还需要承担多个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并因家庭成员疾病支付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其纳税能力显然与另一个人存在显著差别,税前费用扣除额以及其所承担的最终税负也应有相应体现。
“西方走过这么多年,尤其美国和日本走过非常多的综合计征的路线,我们应该尽快出来一个版本,哪怕不完善,这个不完善对国家整个税收影响也不是特别大。”丁磊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5-2017年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为 7%-8%,而同一时期美国个人所得税在联邦所得税中的占比则高达47-48%。可见,税收收入组成结构的不同,使得在我国进一步降低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对国家税收整体收入影响相对有限,却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我国的税收公平理念,缩小贫富差异,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丁磊建议,一是将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由分类计征方式逐步转向综合计征方式,对于纳税人各类收入在汇总后进行综合计税,并允许纳税人就抚养、赡养、医疗、教育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进行专项扣除;二是建议设置个人单独申报或家庭联合申报的报税选择模式,以综合考虑各类家庭的整体收入和费用负担水平,相应确定税收数额;三是建议国家让利于民,进一步降低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