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忠峰报道日前,在北京召开的营改增试点改革企业座谈会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营改增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不是局部性的,而是整体性的。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全面实施,呈现出改革、减税和预期三重效应。
刘尚希认为,在改革效应方面,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全面实施,将流转税的二元税制模式转换为一元税制模式,统一了货物和服务税制,初步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推动了税制的改革和完善,并倒逼财政体制改革。同时,营改增有利于优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牵引社会改革,促进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激发社会主体活力。
在减税效应上,刘尚希指出,减税是经济下行期提振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减税的方式有两类,一类是通过政策调整实现减税,另一类是通过制度改革减税。营改增试点改革恰是通过制度改革实现减税目标,这不仅可以实现短期减税,而且因制度安排相对稳定,可以稳定纳税人预期,便于企业从长计议,实现企业经营与税负的最佳平衡。营改增通过扩围、转型和税制转换的多渠道减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使得原增值税纳税人与试点纳税人全面受益,尤其是对处于盈亏“临界点”的企业可谓“雪中送炭”。
刘尚希说,营改增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措施。据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营改增试点改革,迄今已累计减税1.61万亿元。特别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6月已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
在预期效应方面,刘尚希认为,在经济增速放缓时期,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和下行风险加大。营改增不仅通过减税效应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产生一种良好的预期效应——彰显了政府稳定经济运行的决心,使企业对未来经营环境和盈利预期得以改善,从而提振市场信心。营改增有利于减少产业结构优化中的不确定性,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新业态融合发展。营改增通过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商品和劳务流通中的重复征税,减少了转型和结构优化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有利于企业实现主辅分离,促使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提升产业能级。营改增还有利于减少企业在生产经营、创新中的不确定性,促进企业优化经营模式、提升创新的意愿。此外,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实施后,企业面对的是统一的流转税制度和相对稳定的增值税制度,增强了在生产经营上的税制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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