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en.ce.cn/video_info/2017-1-19/1484814857806.json,553,450
点击进入《我财经》专题
据媒体报道,随着央企成为对外投资的主力军及境外投资风险频现,国资委昨日正式对外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央企境外投资监管。在新的文件中,国资委提出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文件称,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建立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其中,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报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由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目前,具体负面清单尚未公布。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董少鹏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对央企境外投资设立负面清单的制度是一个积极的尝试,但负面清单列起来可能也有一定的难度,大家现在都期待着负面清单露出真容。目前央企到境外投资确实发生了一些风险,包括投资矿山、港口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当地的政策或者社会变动的风险,包括有的地方政权不稳,所以负面清单的制定还是宜粗不宜细,而且这个负面清单理论上不宜过长。
由项目的负面清单延伸,也应该在央企的治理上列出负面清单,现在都在搞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委新出台的规定也强调在向境外投资的时候,央企要引入包括民间资本,境外当地的资本,金融机构的资本等等。要多股资本的力量,一起组合起来,央企引领投资去投资具体的领域和项目,这将起到决策上更加科学的作用。对当地的投资标的真实财务情况,社会关系的情况,产业链的情况更加了解,防止风险不可控以及风险过大。在央企用人特别是负责对外投资的人员上,也应该列出负面清单来,不具备境外资本市场境外国际贸易的,包括国际财务法律方面知识的人,就不能够从事境外投资这种决策和执行。所以关键还是在人、在制度,清单只是一个方向性的东西,真正是人和制度来保证对外投资既防范风险,又能够取得适度延续性的收益。(中国经济网记者 袁晓芳)
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