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0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发布“皖保监罚〔2016〕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阜南支公司”)均因违规行为被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罚款。
信息显示,经查,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及下属阜南支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1.2016年1月至8月,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通过将其他渠道业务虚挂在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名下套取佣金,用于支付其他合作机构手续费及发票税费。本项业务原为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下属颍州支公司推动实施,后于2016年3月末划归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管理。
2.2016年1月至8月,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下属阜南支公司在费用报销过程中,通过虚列防预费、业务宣传费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合作运输车队手续费及发票税费。
人保财险颍州支公司时任经理周杰对上述第1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人保财险阜南支公司时任经理赵雷、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时任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张允忠对上述第2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服务合作协议、手续费清单、会计凭证、系统审批流程截图、现金收据、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相关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表示,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人保财险阜南支公司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罚款12万元,对人保财险阜南支公司罚款2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人保财险阜南支公司时任经理赵雷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时任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张允忠警告并罚款4万元。考虑到人保财险颍州支公司时任经理周杰已离世,不再追究其个人责任。
按照要求,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6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