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深交所昨日向宏磊股份发出监管函,称2015年宏磊股份业绩扭亏为盈实因政府补助合计超3亿元,但公司未披露相应情况。同时,监管函还指出公司未及时披露此前卷入的涉及累计金额达3亿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据公告,宏磊股份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6万元,上述业绩与其业绩预告中预测的净利润亏损300万至600万元差异较大。公司扭亏的主要原因系确认政府补助合计30144.93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631.31%。但公司在收到政府补助文件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同时公告还指出,宏磊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卷入与银行的一系列重大诉讼事项累计金额达31111.52万元,占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77%,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才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对外披露前述重大诉讼事项。
近几年以来,宏磊股份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净利)逐年下降,至2015年,已亏损2.91亿元。梳理公告,2012年,宏磊股份扣非净利为1955.38万,同比下降76.21%;2013年,扣非净利为-7815.51万,同比下降499.69%;2014年扣非净利为-7950.03万,同比下降1.72%;2015年则为-2.91亿,同比下降266.35%,净利润为866.22万,被披露实为政府补贴3亿元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4月宏磊股份的原实际控制人戚建萍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华、戚建生、金磊以27元/股的价格将股权出让给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8,200,978股股份、出让给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22,222,222股股份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两者合计1.18亿股,占总股本的54.82%。过户登记完成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宏磊股份60,052,830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27.35%。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宏磊股份40,754,370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18.56%。(李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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