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5年开近千张罚单警示A股
- 发布时间:2016-03-15 06:32:14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保壳、IPO上市和重组成违规的“重灾区” 财务造假所涉金额最大
“3·15”专题
专题文/表
广州日报记者张忠安
“3·15”又到了,资本市场上的造假、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也让投资者愤慨。3月11日,证监会披露了对6宗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而过去十五年来,证监会累计发出了近千张“罚单”(785道《行政处罚决定书》和174份“市场禁入”决定),财务造假因违规成本低成A股第一大“忽悠”。
有业内人士表示,保壳、IPO上市和重组成为A股违规的“重灾区”,而随着监管力度加大,上市公司违规成本和投资者押注风险将双双飙升。
同时,有法律界人士提醒,针对上市公司“忽悠”,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
“从这一两年的情形看,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越来越严,几乎每周都会披露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广州一位基金人士称。
广州日报记者从证监会网站上查询发现,在过去一年来,证监会共下发了8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书”),而2001年以来,累计下发的“处罚书”多达785份。另外,还有174份“市场禁入”决定。有分析认为,这些处罚决定一方面体现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规失信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另一方面也折射出A股市场“合规”任务还任重道远。
大多数案件涉及内幕交易
3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近期,证监会派出机构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案和1宗违法买卖股票案。这是在今年3·15之前证监会发布的最后一批被查案件。
最近几年,包括证监会在内的监管层加大对上市公司等A股相关主体的监管力度。2001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发出785份“处罚书”和174份市场禁入决定。其中,2016年至今发了14份,2015年发了78份,2014年有100份,2013年有75份。
在上述785份“处罚书”中,多数内容涉及到相关主体财务造假、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等等,其中,在最新的一批“处罚书”中,证监会对惠而浦内幕交易案中的当事人王敏没收违法所得123.84万元,并处以123.84万元的罚款。对陈悦婷内幕交易华星化工没收违法所得7.31万元,并处以7.31万元罚款。
“在这些‘处罚书’中,绝大多数案件都同内幕交易有关,这也就是过去市场上所谓的靠‘内幕’消息炒股。而且大部分都是同资产重组有关,涉及的人不仅有上市公司高管以及亲朋好友,还有一些中介机构。”私募人士陈君对记者表示。
一位负责资本市场监管业务的人士则向广州日报记者透露,目前是大数据时代,各种信息都有记录,违规操作很容易被发现,“从个股内幕交易来看,处罚的力度还是很大的,比如一个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可能罚60万元,但个股内幕交易可能罚几百万元。”
财务造假金额高受罚偏轻
在A股市场违规行为中,财务造假被投资者称为是最大的“忽悠”。“财务造假往往金额很大,但最终受到的惩罚很小,而且股民索赔很费事。”一位股民直言。而数据显示,保壳、IPO和资产重组是财务造假的高发区。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向注册制过渡中,投资者很难判断专业的财务数据,未来监管层要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
“之所以说财务造假是第一大忽悠,并不是说其发生的个案很多,实际上,A股历史上,财务造假影响较大的就是那么几个,比如银广夏、万福生科、南纺股份、上海物贸等等,但涉及的金额很大,动辄就是几亿元。”陈君表示。
有统计显示,在2013年至2015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35家上市公司牵涉财务造假,且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方式多样,主要集中在保壳、IPO和资产重组方面。在保壳方面,南纺股份、华南生物、莲花味精等都出现连年财务造假,其中,南纺股份于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持续虚构利润,掩盖公司连续亏损的财务状况。而万福生科、绿大地和海联讯等为了上市而造假,其中,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另外,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也有不少上市公司铤而走险。根据证监会最新通告,步森股份由于借壳方资产和营收数据涉嫌造假,且步森股份披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遭到证监会调查。
有分析认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之所以不断被爆出来,主要还是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想想看,一个上市公司连续多年造假,可能成功上市,可能成功搞定资产重组,也有可能保证了上市地位。但根据目前证监会的处罚,最高也就60万元,这对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造假相比显得很弱。”广州一位券商营业部老总称。如上述南纺股份5年为保壳累计虚增3.44亿元利润,最终亦被开出50万元罚单。
焦点
股民维权希望逐渐实现
3·15为消费者维权日,而记者发现,近几年A股股民维权也有不少进展,成功索赔的希望逐渐实现。如海润光伏部分股民索赔案已经达成和解,仅广东两位股民的索赔金额就在200万元左右。有分析就认为,上市公司索赔能达成和解是最好的结局。
广州日报记者近日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处获悉,其代理的第一批海润光伏虚假陈述证券责任纠纷案件中两名广东股民已经与海润光伏大股东杨怀进达成和解。根据其提供的和解协议,获赔金额高达200多万元。刘华浩透露,预计将在4月底前收到海润光伏的首笔赔款。而且和解协议生效后,股民将向法院撤回诉讼案件。在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投资者与海润光伏、相关责任方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件再无任何纠纷。有报道显示,截至目前,索赔金额可能已经超过4000万元。有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海润光伏股民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期是2017年10月22日,尚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继续准备材料如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交割单等,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另一个被股民索赔缠身的就是佛山照明。该公司今年2月27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30名投资者要求赔偿123.14万元。而去年11月份公告显示,该公司被判向395件相关诉讼案中的投资者赔偿损失2276.44万元人民币及341.92万港元。而这一系列索赔案,源于佛山照明几年前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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